有个做五金件的客户,去年出了一票整柜到中东。货到港之后,他收到一张目的港账单,项目比他预想的多出好几条。他打电话问我:这些当初报价的时候怎么没写?
我把他当初的报价单翻出来,一起看。报价单没错,错的是那几项压根没写进合同,也没在邮件里确认过。
目的港的钱,大部分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是"从来没人跟你确认过"的。
01 先把几个容易混的词认清楚
CY和CFS,是交接方式。CY是整柜交到码头堆场,CFS是拼箱交到场站。交接方式不同,谁在目的港负责拆箱、谁承担场站费,完全不一样。你签的是哪一种,直接影响后面账单归谁。

LSS,低硫燃油附加费。这是跟环保要求挂钩的一项附加费,通常在海运费之外单列。它会不会调整、按什么周期调,要问。
PSS旺季附加费和GRI综合费率上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调价,一个跟旺季节奏走,一个跟船公司运价调整走。它们的触发时间点和幅度,都值得在签约前问一句"预计什么时候生效"。
Demurrage和Detention,这两个词连很多做了几年外贸的人都分不清。Demurrage是滞港费,指集装箱在码头堆场里超期没提走;Detention是滞箱费,指箱子提出码头之后,超期没还回去。一个是"该提没提",一个是"该还没还"。算钱的时候,两笔是分开算的。
02 免箱期和免堆期,是真正能谈的地方

目的港一般会给一段免费使用时间:免堆期是箱子在码头免费放的几天,免箱期是箱子提出去之后免费用的几天。这两段天数不是天生固定,是可以谈的。
这就是我想说的那个细节:别只问"多少钱",要问"免箱期几天"。
同样一票货,免箱期多几天,你的客户在目的港就有更宽的时间安排提货、拆箱、还箱。省下来的超期费用,有时候比你在海运费上磨下来的差价还实在。反过来,如果免箱期很短,客户那边一拖,超期费用就落到你头上,而这笔钱在签约时其实是可以争取的。
03 签约前,把这四句写进合同或邮件
第一句:目的港费用包含哪些项目,不含哪些,请逐项列明。
第二句:目的港免堆期和免箱期各多少天,从哪天起算。
第三句:LSS、PSS、GRI等附加费的触发条件和调整方式,请书面说明。
第四句:如果发生超期,计费标准是什么,由哪一方承担。
这四句话落在邮件里,后面真有争议,你有据可依。口头说过的话,过了两个月就说不清了。
04 你可以怎么做
把这段话存进你的邮件模板,每次询价发出前贴一遍。另外,给客户报价的时候,顺手把免箱期写进你的报价条款里——这既保护你自己,也让客户知道你专业。不清楚的条款,宁可当场问清楚,也别留到目的港再去解释。
举例说明,实际以实时报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