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全球最低税制度(Global Minimum Tax),并在2025年底至2026年期间持续完善相关配套规则。该制度源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动的BEPS 2.0第二支柱(Pillar Two)国际税收改革框架,旨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其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承担至少15%的有效税率。
根据相关规定,若跨国企业集团在此前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的合并营业收入达到7.5亿欧元,即可能被纳入全球最低税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在泰国经营且有效税率低于15%的相关企业,可能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补足税(Top-up Tax)。
对于已在泰国设立制造工厂或区域总部的大型跨国企业,全球最低税制度可能改变原有税务优惠的实际效果。过去,企业可通过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降低税务成本;但在新制度下,符合适用条件的集团,即使享有当地税务优惠,仍可能因有效税率不足15%而产生额外补足税负担。
2025年12月,泰国政府进一步推进全球最低税相关配套法规,明确制度实施及税务管理安排。对于计划通过泰国BOI优惠进行投资的跨国企业,建议在项目设立前重新评估集团有效税率、关联交易安排、投资架构及税务优惠的实际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全球最低税主要针对达到规定收入门槛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一般中小型外资企业不会仅因在泰国设立公司而自动受到该制度约束。泰国一般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仍为20%,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适用法规享有不同优惠。
泰国法定增值税(VAT)标准税率为10%,但政府长期通过临时减税措施,将实际适用税率维持在7%。根据2026年8月公布的第807号皇家法令,现行7%的增值税率进一步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为企业在2026至2027年度制定税务预算及经营计划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
对于在泰国从事贸易、制造、物流、电子商务及跨境服务的企业而言,增值税合规不仅涉及税率本身,还包括交易性质、服务使用地、进出口税务处理、进项税抵扣及税务发票管理。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模式,准确判断适用税率及申报义务,避免因错误适用零税率或免税规定而产生额外税务风险。
近年来,泰国持续推动税务管理数字化,鼓励企业采用电子税务发票(e-Tax Invoice)、电子收据(e-Receipt)及电子预扣税(e-Withholding Tax)系统,以提高税务申报效率、加强交易透明度,并减少传统纸质文件处理所带来的行政成本。2026年,泰国政府进一步推进相关税务优惠及电子化管理措施,为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提供政策支持。
电子税务优惠政策与企业适用条件
2026年6月16日,泰国内阁批准延长电子税务相关优惠措施的法令草案,拟将优惠适用期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措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电子税务系统投资及服务支出提供额外企业所得税扣除优惠,以及对通过指定电子预扣税系统支付的部分款项适用较低预扣税率。企业应留意,内阁批准的草案并不等同于相关优惠已正式生效,实际适用仍须以最终公布的法律及实施细则为准。
企业关注重点
电子税务系统的主要价值不仅在于潜在税务优惠,更在于提高发票管理效率、减少人工操作错误、改善预扣税处理流程,以及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
对于在泰国从事贸易、制造、物流、咨询及跨境服务的企业,电子税务改革意味着财务部门需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企业应检查现有ERP及会计系统能否支持泰国税务局认可的电子发票格式、电子预扣税处理及相关数据保存要求,并确保交易记录与税务申报信息保持一致。
对于集团内部交易频繁、涉及多币种结算或跨境付款的企业,建议建立统一的电子发票、预扣税及交易对账流程,同时明确财务、税务及IT部门的职责分工,以降低申报错误、重复处理及税务审查风险。
企业实施电子税务系统的建议
企业可分阶段推进电子税务合规工作:首先评估现有财务系统与泰国税务要求之间的差距;其次确认电子发票及电子预扣税的适用条件;随后完善内部审批、数据保存及税务申报程序;最后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与政策变化,确保数字化转型能够真正提升企业的税务管理效率及合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