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6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公告于次日(10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正式生效。
核心要点速览
范围限定:取消的是“太阳能玻璃”的双反税,并非所有光伏产品。
税率背景:此前原始双反税率最高达84.2%。
退税政策:自2025年7月22日起已缴纳的相关税款,进口商可按规定申请退还,但不计利息。
免税产品具体界定
此次调整仅针对太阳能玻璃,主要指钢化钠钙平板玻璃。产品需满足以下技术指标: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光透射率大于88%、耐热性最高250°C、抗热冲击Δ150K、机械强度不低于90N/mm²。
涉及的海关编码如下:
- 欧盟海关编码:CN code ex 7007 19 80
- TARIC代码:7007 19 80 12、7007 19 80 18、7007 19 80 80、7007 19 80 85
需特别注意,光伏组件、太阳能灯具、便携式太阳能产品等不属于此次免税范围,仍需根据具体产品归类进行判断。
退税操作指南
退税追溯起始日为2025年7月22日(即复审启动日)。在此期间至关税正式取消前,进口商就相关产品已缴纳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可在符合欧盟海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退还。退还金额不计利息。
权利主体为进口商,而非出口商或物流服务商。相关企业应尽快整理原进口报关单、完税凭证及TARIC代码对应记录,以便办理退税手续。
跨境企业应对建议
精准核对:仔细比对产品材质、透射率、铁含量及用途,确认是否落入公告规定的TARIC编码范围。
B2B企业重点行动: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相关货物的企业,应立即排查2025年7月22日后的已缴税款和单证,启动退税评估。
B2C卖家影响有限:太阳能玻璃属于光伏组件中间品,非零售包裹常见独立商品,普通小包卖家直接受益感较弱。
理性看待成本传导:关注组件端成本变化,但无需急于调整定价策略或打乱备货节奏。
综上,这是一条针对特定中间品的关税取消消息,而非全品类光伏利好。企业应先核实产品范围,再据此判断退税可行性及成本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