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是中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标志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转型深水区。与此同时,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全面实施,成为全球首个系统性实施的碳关税制度。
当前“双期交汇”——即“十五五”战略部署与CBAM全面落地的历史性交汇,为中国绿色转型提出了新命题:如何在外部压力与内部转型需求交织的背景下,统筹发展与减排,实现绿色竞争力跃升。
从过渡期到全面实施,CBAM的政策演进与约束影响
CBAM的实施经历了从提案、立法到逐步落实的关键阶段。2021年7月欧盟提出立法提案,旨在预防碳泄漏和维护公平竞争;2022年12月达成临时协议。自2023年10月1日起进入过渡期,进口商需履行碳排放数据报告义务但无需缴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碳关税,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及氢能等行业,并逐年削减免费配额。
表1 从过渡期到全面实施期政策演进
表2 CBAM免费配额削减进度表
过渡期内,进口商需按季度提交涵盖主要产品的详细数据,包括商品类型、数量及直接/间接“嵌入碳排放量”。这迫使国内出口企业建立完善的碳监测核算体系。此阶段虽无直接财务成本,但通过复杂的报告要求对全球供应链进行了“监管压力测试”,核心影响为“数据约束”,旨在为欧盟完善最终期方法论收集数据。
2026年起,CBAM转入正式征税阶段,约束从“数据申报”升级为“真金白银的关税”。CBAM通过“碳关税→成本转移→价格传导”链条,直接冲击出口企业生存逻辑:进口商必须购买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挂钩的CBAM证书。成本向出口商转移后,叠加低碳技术改造费用,导致出口产品成本攀升,削弱高碳产品价格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已明确将CBAM覆盖范围向产业链下游传导。从2028年起,其覆盖范围将扩展至钢铁和铝的密集型下游产品,涵盖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等重点出口领域,并逐步探索与其他国际贸易政策工具相结合。
虽然CBAM机制原则上认可中国碳市场作为有效的碳定价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企业在国内碳市场缴纳的履约成本暂时不能用于申请抵扣CBAM费用。这意味着出口欧盟的相关产品面临“双重碳成本”压力。
全面绿色转型——“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战略引领
在“十五五”期间,CBAM涉及的行业版图成为检验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成色、倒逼能源体系重塑的战略试金石。面对从“原材料”向“全产业链”蔓延的绿色壁垒,我国正以“系统性重构”思维推动深刻变革。
我国首个绿色贸易专项政策文件《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提出“双重防线”战略:内修降碳行动提升绿色竞争力,外修对接国际标准构建“避风港”。
图2 “双重防线”战略辐射示意图
政策理念发生根本性转变,从将碳成本视为负担转向引导企业善用碳定价机制拓展国际市场。我国正由全球规则的“接受者”向“塑造者”转变,以绿色贸易为核心引擎建设贸易强国。
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直接受影响行业,“十五五”期间将在财政补贴、绿色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短流程炼钢、氢冶金等工艺革新。面对2028年CBAM扩围计划,国家着力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变被动防御为主动出击。同时,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通过绿电直供和零碳园区为高耗能行业提供清洁廉价电力,从源头削减碳足迹。
我国正将新能源领域的领先优势转化为全球绿色贸易规则下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全产业链深度脱碳,重塑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
化“壁”为“桥”:外向型企业与电网的协同破局
面对“十五五”开局与CBAM全面落地的双重压力,不同规模企业需结合自身发展阶段选择适配策略。外向型企业亟须摒弃“被动合规”思维,将碳关税压力转化为绿色转型内生动力,实现从“成本承担者”向“规则参与者”、“价值创造者”的转变。
表3 不同型企业的CBAM应对举措与预期目标
在此进程中,电网作为能源供给核心枢纽,具备基础设施布局和能源数据采集的天然优势,可从基础设施、交易体系、数据服务三个维度为企业应对CBAM提供支撑,与外向型企业协同将“碳壁垒”化为“合作之桥”。
(一)基础设施方面:从绿电直连到分布式能源的定制化供给
为保障绿电长期稳定供应,电网企业已建立多维度供给保障机制:
一是建成全国统一的跨区域绿电调度体系,依托特高压输电网络实现新能源富集区与出口产业聚集区的电力余缺互济,2025年跨区域绿电输送规模超5000亿千瓦时。
二是完善新能源并网消纳机制,通过优先调度等措施,使新能源并网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三是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出口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鼓励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实现绿电供给的小时级稳定匹配。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明确绿电直连电源可通过专用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供应电量可清晰物理溯源,符合CBAM对绿电核算的要求。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可提供定制化方案:大型高耗能企业支持物理直连配套储能,实现小时级溯源;中小型出口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模式,配套智能能源管理系统,电网企业提供可靠接入服务。
(二)交易体系方面:绿证互认与跨境绿电交易的规则衔接
在碳关税风险防控层面,国家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建立跨境电力交易统一碳核算标准,支持第三方机构搭建跨境绿电认证体系,实现全生命周期溯源,避免双重碳成本。
在国际规则对接层面,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持续推进绿证国际互认,优化绿证核发、交易、核销体系,推动与欧盟EU ETS、CBAM规则对齐;
二是创新PPA交易产品,开发符合CBAM小时级时间匹配、长期合约要求的标准化产品,提供全流程鉴证服务;
三是推动碳数据标准与国际接轨,建立兼容国际标准的碳数据采集、核算、报告规范。
电网公司可通过夯实“物理-环境属性”绑定的小时级溯源数据底座,借助区块链等技术消除国际信任赤字,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跨境交易机制,将物理电网的确定性转化为中国绿证走向世界的数字信用桥梁。
(三)数据服务方面:全链条碳排放监测的数字化支撑
依托电网公司覆盖“源-网-荷-储”全域感知能力,构建的电力碳核算体系可为CBAM合规提供核心数据支撑:
一是建立电力排放因子动态更新机制,基于实时监测数据提升数据精度;二是搭建全链路碳数据溯源平台,打通全链条数据,实现每一度绿电来源、传输路径、消纳主体的可追溯、可存证且不可篡改。
在此基础上,满足欧盟许可的第三方机构可基于电网公司成熟的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为企业提供碳排放监测、核算、核查的全流程服务。通过实时采集生产用电数据并结合排放因子精准核算,以及打通上游供应链能源数据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可显著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期,CBAM的全面实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那些能够率先实现低碳转型、培育绿色竞争优势的企业,将在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中占据制高点。而电网作为能源供给枢纽,可通过基础设施赋能,配合交易体系与数据服务领域多方力量的协同,帮助外向型企业构建起符合国际规则的绿电溯源体系,实现碳成本有效抵扣,最终将碳关税壁垒转化为绿色竞争力升级的桥梁,让绿色成为中国制造的新名片!
【参考文献】
晏清,杨丽玲.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对外贸的影响研判及应对策略——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 商业经济研究,2022(16):161-164
[2]何予平,施蕾,赵燕彬,李儒雅.《欧盟加速推进“碳关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2, 04
[3]杨泽辉.《碳关税壁垒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的影响》.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5)
作者:陈辰
审核:章胜
朗新科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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