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文件签署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
公告没有新设一项普遍性的出口审批,也没有增加新的处罚标准。它改变的是两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方式:商标、专利、海关备案和执法案件信息将加强共享,海关遇到近似商标、类似商品或复杂专利问题时,也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专业意见。
这次变化不会给每一票出口货物增加一道统一检查,但会让权利状态、授权链和商品信息更容易被交叉核验。
对跨境卖家来说,影响会落到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上。货物被核查时,企业能不能迅速证明这批商品是谁生产、谁授权、使用了什么权利,以及出口主体为什么有权销售。
01
这次协同,具体增加了什么
文件里与跨境卖家关系最密切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四项。
商标和专利信息开始形成双向共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向海关总署提供商标、专利基础数据,以及驰名商标确认、商标撤销或无效、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信息。海关总署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海关备案数据和没收案件信息。
复杂侵权判断获得专业支持
海关处理相同或近似商标、同类商品、类似商品及专利侵权问题时,可以征求同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意见。技术性较强的专利案件,还可以根据需要推荐技术调查官等专家协助。
海关备案的重要性继续上升
文件明确鼓励具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地理标志以及光伏等重点产业的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完成备案后,海关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加强保护。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将进入协同保护
两部门还提出共同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文件没有公布具体识别模型或查验阈值,但数据联通和风险分析会成为后续执行的重要方向。
02
影响不会只落在假货卖家身上
假冒商品当然是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但正常经营的卖家也可能因为权利链不完整、商品信息不一致或历史备案没有更新,遇到解释和举证问题。
自有品牌卖家更容易看到正面价值。
完成海关备案并补充正品与侵权品的识别信息后,海关在监管中发现可疑货物,可以更快联系权利人。备案不是自动拦截承诺,但它能让权利信息进入海关保护流程。
经销、贴牌和OEM/ODM卖家需要重点检查授权链。
品牌方授权给经销商,不代表经销商当然有权委托第三方生产,也不代表授权范围覆盖出口、特定国家或全部商品类别。合同只写“允许销售”,在发生边境核查时可能不够用。
消费电子、机械设备和带外观结构的产品要多看一层专利风险。
过去一些企业只检查商标和包装,忽略产品结构、连接方式、配件组合与外观设计。文件提出引入专业意见后,复杂专利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跨部门协助路径。
权利近期发生变化的企业也要及时更新资料。
商标转让、许可范围变化、专利失效或商标被宣告无效,都可能造成企业内部台账、海关备案与实际货物信息不一致。
03
跨境卖家现在应补齐四类材料
1.权利清单
按品牌和核心SKU整理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外观设计。至少记录权利人、注册号、有效期、商品或服务类别、适用国家,以及是否已经办理中国海关备案。
2.授权链文件
授权书和合同应能连接品牌权利人、生产商、出口商与实际销售主体。重点检查授权产品、地区、期限、生产权限、转授权权限和出口权限,避免只保留一份范围模糊的经销合同。
3.商品识别资料
准备产品、包装、标签、型号、序列号和生产批次照片。自有品牌还应整理正品特征、常见仿冒差异、主要出口口岸和合法进出口商信息,方便海关识别。
4.备案与应急台账
现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备案有效期为10年。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权利人应在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货物后,权利人收到通知还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担保。联系人离职、邮箱失效或资料散落,都可能错过处理窗口。
建议优先检查的企业
□ 已有自有品牌,但尚未办理海关备案
□ 同一产品涉及品牌方、工厂、贸易公司和店铺主体
□ 主营光伏、消费电子、机械设备或外观设计密集型产品
□ 近期发生商标转让、许可变更或专利状态变化
□ 曾遇到海关扣货、平台侵权投诉或供应商授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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