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料清单
1. 业务类: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
2. 通关类:报关单(退税专用联)、放行通知书、提单/运单;
3. 采购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购合同;
4. 资金类:银行收汇/付汇水单、结汇凭证;
5. 物流类:国际货运代理发票及运费明细(用于FOB折算)。
二、 收集与提交
· 收集:业务/关务人员须在货物结关后3个工作日内,将单证扫描件发至财务;进项发票由采购跟催。
· 提交:每月5号前,各环节将上月全套纸质单据移交财务。
· 核对:财务收到后,进行“三单比对”(报关单、发票、提单),并在电子口岸核对数据。
三、 归档管理
· 电子化:按“年份-月份-报关单号”命名文件夹,云端备份。
· 纸质版:按月装订成册,建立《单证备案目录》。
· 期限:退税资料及单证备案保存至少10年。
执行要求:单证不齐不予付款或退税,如有缺失,责任落实到岗。即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