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根据《欧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生产者责任延伸(EPR)规则自2025年8月18日起生效。
- 将电池(包括内置在电子产品中的电池)直接运送给另一个欧盟国家最终用户的在线卖家,通常被视为该国的生产者。
- 对于在其未设立机构的每个欧盟国家,远程卖家需要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以履行EPR义务。
- 该法规将电池分为五类:便携式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启动照明点火(SLI)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
- 在德国,零售商和履约服务商不得处理未在stiftung ear正确注册的生产者的电池。
- 包含一般信息的电池标签自2026年8月18日起适用,二维码自2027年2月18日起适用。
简而言之:通常是的,如果您直接向另一个欧盟国家的消费者销售带有电池的电子产品,您通常被视为该国的电池生产者;自2025年8月18日起,您必须在每个国家/地区注册并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且在无当地机构时还需指定授权代表。
更新于2026年10月。本指南解释了《欧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对在线卖家的延伸生产者责任(EPR)规则,重点涵盖内置或捆绑电池的电子产品的卖家,总结了截至2026年10月的规则并链接了各国的官方来源。
如果我在线销售,谁算作电池生产者?
如果您是该国首个投放电池的市场主体(包括产品内置的电池),您即被视为该国的电池生产者。通过远程合同直接向另一国家的最终用户销售也会使您成为该国的生产者。
该法规对在线卖家的生产者定义涵盖三种主要情形:
- 制造商和品牌所有者:指制造电池或含电池产品,并以自身名称或商标供应这些产品的企业。
- 进口商和首次分销商:指以专业方式首次将电池在某一国家市场投放的企业。
- 远程卖家:指通过“直接面向最终用户的远程合同”在某一成员国销售电池的企业,瑞典环境保护局引用了此定义部分。
如果您改为向本地进口商或分销商销售,则该企业通常是生产者,我们的延伸生产者责任指南解释了通用的生产者概念。
电子产品内的电池是否计入?
是的。内置在电气设备或车辆中的电池受生产者责任约束。比利时的电池计划Bebat确认,无论电池是“单独销售还是集成在设备、轻型交通工具或其他车辆中”,规则均适用。
这意味着手机、耳机、玩具、电动自行车或电动工具的销售商可能负有电池EPR义务,这些义务与设备本身的WEEE义务并存,有关设备方面的内容请参阅什么是WEEE?。
2025年8月18日发生了什么变化?
根据德国联邦材料研究与测试研究所(BAM)的说法,该法规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和废物管理规则自2025年8月18日起生效。旧的《电池指令》2006/66/EC有效期至2025年8月17日。
- 生效的法规:《欧盟法规》(EU) 2023/1542于2023年8月17日生效,自2024年2月18日起适用,相关要求逐步实施至2031年。
- EPR开始时间:法国环境署ADEME指出,自2025年8月18日起,所有类别的电池生产者必须履行其延伸生产者责任。
- 荷兰:人类环境及交通监察局(ILT)确认,根据该法规的首批EPR义务始于2025年8月18日。
- 收集目标:在法国,便携式电池的收集目标到2027年12月31日将升至63%,到2030年12月31日将升至73%。
各国的核心EPR义务相同。您需要向国家生产者登记处注册,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或批准的个别方案,报告数量并支付费用。
哪些电池类别适用于我的产品?
该法规采用五类电池,取代了旧指令中的三类。您通常需为投放市场的每一类电池分别进行注册和报告。
- 便携式电池:指重量不超过5公斤且非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密封电池,大多数消费类电子产品中的电池都属于此类。
- 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指重量不超过25公斤、旨在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等带轮车辆提供动力的密封电池。
- 启动、照明和点火(SLI)电池:指设计用于为车辆提供启动、照明或点火电源的电池。
- 工业电池:指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任何重量超过5公斤且不符合其他类别的电池均被视为工业电池。
- 电动汽车(EV)电池:指设计用于为混合动力或电动道路车辆提供牵引动力的电池。
德国注册机构 stiftung ear 将这一变化描述为“3种电池转变为5类电池”。那里的生产商必须为每一类电池加入一个生产者责任组织(PRO)。
电池是否需要授权代表?
是的,如果您通过远程合同向欧盟内您未设立实体的国家的最终用户销售电池,则必须在该国指定一名负责延伸生产者责任(EPR)的授权代表。这适用于来自其他欧盟国家以及欧盟以外的卖家。
- 瑞典: 瑞典环保署指出,在另一成员国或第三国设立的远程卖家需要为 EPR 指定授权代表。
- 德国: 根据 stiftung ear 的说法,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在德国没有分支机构的国外生产商需要指定授权代表。
- 比利时: Bebat 表示,代表必须是居住在比利时并拥有比利时公司编号的个人。
- 奥地利: 国外的远程卖家必须指定授权代表。该代表需在 EDM 门户上注册,并向部委提交经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在该国承担生产者的 EPR 义务,如注册、报告和方案成员资格。根据瑞典环保署的说法,已在某国设立的生产商不能在该国指定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规定是否被暂停?
截至 2026 年 10 月尚未暂停。2025 年 12 月 10 日,欧盟委员会提议暂停《电池法规》第 56(3) 条的规定,直至 2035 年 1 月 1 日。该提案仅涵盖在另一欧盟成员国设立的生产商。
2026 年 6 月 24 日,欧盟理事会表示已终止对该提案及一项平行包装提案的谈判。在任何变更被采纳之前,该义务仍然适用。非欧盟卖家从未包含在拟议的暂停范围内。
适用哪些标签和标记规则,以及何时适用?
《法规》下的电池标签要求正在逐步实施。部分要求已生效,其他要求将于2026年和2027年生效。
- CE标志: 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池须带有CE标志,表明其符合《法规》要求。
- 单独收集符号: 根据Bebat的规定,所有电池必须带有用于单独收集的划叉轮式垃圾桶符号。
- 镉和铅符号: 含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必须带有相应的化学元素符号。
- 通用信息标签: 自2026年8月18日起,生产商和进口商须根据Bebat的要求,在所有电池上附加包含通用电池信息的标签。
- 二维码: 自2027年2月18日起,根据Bebat的规定,所有电池必须标注二维码。
标签是产品合规要求,与EPR(生产者责任延伸)注册相互独立。请与您的制造商或检测机构核对《法规》第13条及附件VI中的相关要求。
电商平台和履约服务商需核查什么内容?
部分国家要求电商平台或物流服务商核查电池注册情况。在德国,法律规定零售商和履约服务商不得处理未注册生产商的电池。
- 德国: 根据《电池法实施条例》(BattDG)第4条,零售商不得向未妥善注册的制造商供应电池。履约服务商不得存储、包装、贴标或发货这些电池。
- 德国(零售商责任): 根据 BattDG 第3条,明知或疏忽地向未注册制造商的电池供货的零售商被视为生产者本身。
- 比利时: 据 Bebat 称,在线市场仅允许那些能证明其与 Bebat 有关联的生产者入驻。市场平台还会每年向地区当局提交在其平台上活跃的生产者概览。
- 西班牙: 根据皇家法令 106/2008 下 MITECO 的指导方针,生产者的注册号必须出现在发票上;对于远程销售,还需出现在销售网站或平台上。
关于市场平台更广泛地如何划分税务与合规角色,请参阅欧洲扩张的税务、增值税和生产者责任延伸。
各国电池注册系统如何运作?
每个国家都运行自己的生产者注册系统并批准其自身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以下列表涵盖了我们能够从官方或国家方案来源确认规则的主要市场。
- 德国: 生产者需在五个类别中分别向 stiftung ear 注册,并且每类必须加入一个生产者责任组织(OfH)。BattDG 自 2025 年 10 月 7 日起生效。未在 2026 年 1 月 15 日截止日期前参与 OfH 的注册已被撤销,且无有效注册进行销售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参见“德国的 EPR”。 德国的 EPR。
- 法国: 在实体店或线上销售电池的生产者必须通过认证的 PRO 履行 EPR 义务。ADEME 列出了 Batribox 和 ecosystem(第1至5类)以及 Recycler Mon Véhicule(第5类)。它们的认证有效期从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参见“法国的 EPR”。 法国的 EPR.
- 西班牙:根据2008年第106号皇家法令,MITECO的指南规定生产者必须向国家综合工业登记处(Registro Integrado Industrial)进行通知,他们每年报告数量,可以单独或通过集体计划合规。请参阅西班牙EPR规则。
- 意大利:生产者和集体计划在由商会保管的国家电池生产者登记册中注册。无论使用何种销售技术,包括远程销售,都适用注册要求。
- 荷兰:ILT检查电池生产者和进口商是否已向Rijkswaterstaat注册或加入了生产者组织。
- 奥地利:外国远程卖家必须任命授权代表,该代表在EDM门户上使用经认证的德语或英语授权书进行注册。
- 瑞典:生产者在将电池投放市场之前需向瑞典环保局注册,并获得以“SEBATT”开头的EPR编号。有三个授权的PRO:Batterikretsen、Batteriretur Sverige和FoRetur。
各国的具体实施法律仍在不断调整中。在开始销售之前,请务必查阅各注册机构的最新指南。
如何分步骤实现合规?
首先列出您的产品清单和销售国家,然后逐一处理各个国家的注册机构。大多数卖家都遵循相同的流程。
- 列出你的电池:列出所有包含或随附电池的SKU,及其类别、化学成分和重量。
- 列出你的销售:列出你直接向终端用户销售的每个国家,包括通过市场平台的销售。
- 确认你的角色:检查在每个国家中,你是生产者、进口商还是分销商。
- 任命代表:在你未设立机构的每个国家与授权代表签署委托书。
- 注册并加入PRO:在每个电池类别中注册,并加入批准的计划。
- 共享号码:在市场平台账户中输入你的注册号,并在需要时在发票和网站上显示。
- 报告和支付:按照每个国家的时间表报告数量,并保持SKU级别的记录。
我们关于操作化生产者责任的文章涵盖了SKU级别的数据。相关服务涵盖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的电池、包装和WEEE的EPR注册和报告。
参考资料
- EUR-Lex: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欧盟法规 (EU) 2023/1542
- 欧盟委员会:电池
- 欧盟委员会:COM(2025) 982,暂停授权代表规则的提案
- 欧盟理事会:新闻稿,2026年6月24日
- stiftung ear:面向生产者的欧盟电池法规信息
- stiftung ear:《电池法》(BattDG)生效(2025年10月7日)
- stiftung ear:新电池规则全面生效(2026年1月)
- BAM产品联络点:电池立法
- 德国联邦环境署(UBA):电池法规与 stiftung ear
- Gesetze im Internet:《电池法实施条例》(BattDG)
- ADEME:电池延伸生产者责任(EPR)渠道(BAT)
- MITECO:西班牙电池法规下的义务
- 科莫-莱科商会:意大利电池生产者国家登记册
- ILT:荷兰的电池收集与回收
- 奥地利商业服务门户(USP):电池的授权代表
- 瑞典环保局:电池生产者责任
- Bebat:欧洲电池法规 2023/1542
- Bebat:电池上符号和标签的含义
- Bebat:EPR 授权代表
常见问题
如果我只销售电子产品,不单独销售电池,是否需要注册电池?
通常是的。内置于电子产品中或随电子产品一起运输的电池受电池 EPR 覆盖,因此在该国首次供应这些产品的卖家通常需在当地注册。
欧盟电池 EPR 规则何时开始实施?
欧盟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的 EPR 规则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该法规本身自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生效。
非欧盟卖家是否需要为电池指定授权代表?
需要。在非欧盟设立但通过远程合同向欧盟某国最终用户销售电池的卖家,必须在该国指定一名 EPR 授权代表。
在德国,我应该在何处注册电池?
根据德国《电池法》,需通过 stiftung ear 进行注册。您需要按电池类别分别注册,并为每个类别加入一个生产者责任组织(OfH)。
如果我尚未完成注册,德国的履约服务商能否为我发货电池?
不能。根据《电池法》第4条规定,履约服务商不得存储、包装、贴标或运输未妥善注册的制造商的电池。
电池标签和二维码何时成为强制要求?
包含通用电池信息的标签自2026年8月18日起适用。所有电池上的二维码自2027年2月18日起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