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位朋友私下和我吐槽,说他们公司之前有一名员工提出了举报,没多久,这名员工因为业绩不达标,被调岗降薪了,虽然大家不提,但都觉得是因为“得罪了人”,一时间人心惶惶,于是他问“这个人是不是不应该去举报,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说,这不是他的错,而是公司的问题。做合规这些年,我接触过的企业里,多数已经搭建起了比较完善的合规体系,也相应建立了举报机制和顺畅的举报渠道,每次提及,合规官都会非常自信的说“我们的机制很完善了”,但是我问“你们一年内接到了多少举报电话?”得到的回答,往往都是“还没有接到过举报”。
我相信大家都会疑惑,是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吗?其实不然。
因为有些企业,有举报机制,也有鼓励举报的通知,自认为已经很完善,但其实恰恰缺少了举报人保护的机制。
让举报人有安全感,才能让举报机制真正有效地落实,那企业到底该如何保护举报人呢?
企业在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前,首先要真正想明白为什么?
首先,ISO 37301和GB/T 35770(合规管理体系)、ISO 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标准都把“建立安全、保密的举报渠道”和“禁止报复举报人”列为核心要求。
其次,举报者其实是最先看到企业风险的人,举报事项在内部被查实所要付出的代价,往往远小于被监管部门事后查处。
所以保护举报人,既是合规刚需,也是企业自己的风险防火墙。
这五点要做到:
1.举报渠道要独立、可匿名。最好有独立于业务部门的举报热线、专用邮箱或第三方平台(若使用第三方平台,还需要注意其数据处理和使用范围,并做好安全评估),且支持匿名提交,还需要在不暴露身份的前提下给举报人反馈进度。
2.保密要落到信息隔离。举报内容、举报人身份按“最小知悉范围”管控,不要在调查组之外进行扩散;系统层面也要加密留存,访问留痕。如果举报人身份泄露,不止是举报人保护机制的缺陷,还说明企业的保密管理也存在一定漏洞。
3.反报复这一点要写进制度,也要能核查。在员工手册、行为准则里都要明文禁止因举报进行调岗、降薪、辞退等打击报复,还要设置违规处罚条款。更关键的是:举报发生后的任何人事动作(调岗、考核、解聘),都要经过合规或监察人员的独立复核,防止出现“将报复伪装成管理行为”的情况。
4.调查要独立、公正。调查应当由合规、监察或独立委员会牵头,被举报人及其利益关联方都应该回避,此外相应的调查结论和后续处理都留档,做权限管控,记录不能随意修改,要经得起倒查。
5.适当激励,但要合规。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奖励,以此鼓励真实的举报行为。但是要注意,激励规则要清楚透明,避免受到恶意不实举报,干扰正常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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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尽量走公司设置的正规、能留痕的渠道。实名举报受到的保护会更加充分,但如果担心涉及人身风险的,匿名也行。
2.无论公司的保护机制是否完善,自己都还是要“留个心眼”:从举报那一刻起,所有的相关证据都留着,包括举报记录、被调岗降薪的通知、对话截图等,在出现争议时,这是对自己的保护措施。
3.如果因为举报被辞退了,先去仲裁确认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违约赔偿金或经济补偿;一旦遇到人身威胁,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人身保护。
注:上述案例已做脱敏处理,本文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情况,还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