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规范高校专利预审服务申请
2026年以来,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的高等院校专利预审提交量持续增长,导致预审资源使用相对集中。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效能并保障通道顺畅,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高质量创新,现就规范高等院校专利预审服务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申请行为,严禁滥用资源
坚持保护创新的申请原则,杜绝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严禁师生因职称评聘、毕业、升学等时限要求突击申报,滥用预审公共资源;严禁无技术交底书委托代写提交预审请求。各高校需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虚假及违规申请。
二、强化源头审核,提升案件质量
各高校应履行主体责任,对预审申请实行严格审核与择优推荐。要求发明人提交加快审查理由说明及专利转化运用方案,确保技术真实可信、需求合理明确、运用前景清晰,从源头提升预审案件质量与转化价值。
三、优化资源配置,聚焦重大创新任务
预审资源将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团队及重大科研项目等国家级科技力量,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与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成果,推动高水平创新成果快速获权与高效转化。
四、科学统筹申报节奏,实施精准推荐
各高校需统筹管理预审提交量与专利申请总量,做好优先级排序,合理把握申报节奏,优化申请结构。即日起,高校作为第一申请人提交专利预审案件时,需同步提交由申请主体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盖章的推荐函,函件内容至少包括提交加快审查理由说明及专利转化运用方案。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严把申请质量关,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预审服务秩序。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