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米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卡拉斯区发生口蹄疫疫情。为保障我国畜牧业安全与生物安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禁止从纳米比亚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并废止此前相关禁令公告。
防控要求及监管措施
一、严格限制入境物品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纳米比亚全境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含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同时,严禁寄递或携带上述物品入境,违者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二、强化运输工具检疫
来自纳米比亚的进境运输工具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偶蹄动物及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三、明确法律责任与部门职责
违反本公告规定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处理。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需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检疫、防疫及监督工作。
公告效力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农业部、原质检总局2007年第939号公告及2014年第88号公告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