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军(化名)等22人POS机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韩军等22人九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该团伙以公司化运营、频繁“换壳”,骗取数万名被害人激活费、流量费共计2500余万元。
2021年以来,韩军等人以公司化形式运作,通过“0.38%低费率、无任何其他费用”为诱饵,吸引大量有POS机办理需求的商户申领设备。
承办检察官叶涵介绍,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被害人达数万名、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且犯罪模式高度固定,呈现出客户招揽、POS机激活、POS机使用、客户维权四个阶段的“全流程套路”。
在客户招揽阶段,该团伙以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POS机推销信息,用“低费率”“零费用”吸引商户;在激活阶段,虚假承诺退回押金、激活费用,骗取被害人支付99元到149元不等押金;
在使用阶段,隐瞒真实收费规则,悄然划扣149元所谓“流量费”;在客户维权阶段,则以“使用满7个月自动退还激活费”“流量费由运营商直接收取”等话术搪塞推诿,
仅在被害人态度强硬、明确表示将报警或向监管部门投诉时,才选择性退还少量款项。为逃避监管打击,该团伙还频繁更换经营主体,以多家不同公司名义开展诈骗活动。
案件办理过程中,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检察官在梳理线索时发现,该案迷惑性较强:单笔涉案金额小、被害人分布零散,不少商户未能识破犯罪本质,报案意愿不强;
团伙借助公司化模式包装,频繁更换经营主体,人员、业务、资金相互交叉,若仅就单一公司、单笔事实审查,难以查清全链条犯罪事实。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重点补充完善以下证据:调取涉案多家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资料,查明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员工关系;
固定涉案POS机在激活时的双录视频及聊天截图,查明诈骗故意;逐人梳理任职时间、岗位职责、犯罪数额、业绩提成和退赃情况。通过全面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完整还原了该诈骗模式的运作逻辑和资金流向,为准确指控奠定扎实基础。
同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扣涉案财产,将退赃退赔作为考量认罪认罚态度的重要因素,结合退赃情况、作用地位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分层分策处理,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全案累计追赃挽损共计1100余万元。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围绕公司起源、组织架构、行为模式、危害后果四个方面构建指控体系,完整列明各被告人任职时间、岗位职责、犯罪数额、退赃情况,人物层级清楚、作案流程明确、事实要素全面。
同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立功、累犯、坦白等量刑情节,实现情节无遗漏、罪责无偏差。
2026年8月6日,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韩军等22人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9月2日,法院一审宣判,支持检察机关指控。因本案分案审理,共形成四份判决。目前,三份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另一份判决所涉被告提起上诉。
承办检察官叶涵提醒,办理POS机应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对“零费用”“超低费率”等宣传保持警惕;如遇疑似诈骗,及时留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