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名旅客携带大麻烟1支,净重0.16克。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主动申报。该旅客神情略显亢奋,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关员在该旅客携带的黑色挎包内发现一盒已拆封的香烟,烟盒内塞有10支普通香烟及1支燃烧过半后熄灭的疑似自制大麻烟。经现场检测,该疑似自制大麻烟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支卷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确认为大麻,净重0.16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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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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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 / 王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