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我司征信异议受理方式公示如下:
如您认为信用报告中,由我司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您可通过您在申办我司贷款过程中预留在我司的电话号码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1095561(8:00-24:00)咨询。我司将向您提供征信异议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协助您提交征信异议申请。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向我司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并准确填写《个人征信报告异议申请表》。我司将在收到您完整的异议申请材料后予以受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处理,并进行书面答复。
受理流程图示: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征信报告异议申请表(模板)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