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确,海关可对出口两用物项发起质疑,发货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提交或补充材料、配合检验检测;补充材料及检测所用时间不计入时限,重大疑难情形不受时限限制。发货人须保证材料真实可靠,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跨境电商、旅客携带、邮件、快件等渠道出口涉两用物项的,一并参照执行,监管覆盖面明显扩大。
对货代、报关及供应链企业的启示有三:一是凡涉及集成电路、无人机、动力电池、高性能设备等敏感品类的出货,订舱与单证环节应提前核查是否落入两用物项目录,避免临港被质疑引发甩柜、退运;二是建立“质疑—取证—回复”标准化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时限,确保全程可追溯;三是针对跨境小包、快件等高量渠道,收紧品名与申报要素审核,防止低报、错报触雷。
四季度出口管制与贸易救济叠加趋严,建议将两用物项合规筛查纳入出货前置SOP,把合规能力转化为客户信任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