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站中使用条款和条件可有效保护企业免受诉讼、明确运输条款及额外费用。通常,网站条款规定用户仅因使用网站即受约束,但前提是用户必须明确知晓并同意这些条款。部分法院要求用户进行额外的互动操作,才能使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补货费引发诉讼
在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Hines诉Overstock.com案中,核心争议在于在线零售商Overstock.com的顾客是否受其网站条款约束。原告因退货被收取30美元重新入库费而提起集体诉讼,该费用在网站的条款和条件中已有明确规定。条款声明“进入本网站即构成接受”,并包含约定由犹他州仲裁管辖的法律选择条款。
联邦法官拒绝驳回此案。法官认定,由于Overstock.com未能证明客户已获知或理应获知相关条款,案件可在纽约州继续审理。
如何使网站条款和条件具有约束力
合同具有约束力的前提是存在“意思表示一致”和“相互同意的表示”。在Overstock.com案中,法官认为以下因素导致用户无法意识到条款的存在:
- 条款链接位于页面底部“首屏下方”;
- 用户完成交易时无需滚动至条款链接处;
- 用户无需采取任何积极行动即可同意(即采用了“浏览包装”协议)。
法庭得出结论:用户在交互或交易时并非必然看到条款链接,因此Overstock.com无法证明客户实际或推定知悉相关内容。最终,所有条款对客户均无约束力,移送犹他州的请求被驳回。
勾选框可产生可执行性
正确使用条款和条件能为企业提供有效保护。在2010年2月的Scherillo诉Dun & Bradstreet, Inc.案中,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裁定,尽管用户未实际阅读,但其通过勾选方框表示同意后,Dun & Bradstreet网站的条款仍具约束力。法院指出:“在互联网购物网站上勾选同意框而不阅读条款的人,与翻到纸质合同末页签字而不阅读的人地位相同——条款依然有效。”
鉴于客户群体广泛,妥善设置条款至关重要。在上述两案中,公司均试图在其他州应诉。Overstock.com因未以适当方式提供通知,被迫在纽约州应诉;而Scherillo先生因点击了同意框,失去了作为纽约居民的诉讼优势,必须在邓白氏注册地提起诉讼。
总结
要求客户采取积极行动(如勾选确认)以同意条款,是确保其充分知悉的最佳方式。通过简单步骤履行通知义务,不仅能避免Overstock.com案中的昂贵错误,还有助于防范因网站条款引发的违约和欺诈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