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公开发行(DPO)正受到现金充裕初创企业的青睐。这类企业希望为员工和早期投资者提供套现渠道,但无意募集新资金。
作为传统IPO的可行替代方案,直接公开发行(Direct Public Offering / Direct Listing)无需投资银行承销商参与。不同于IPO中承销商以固定价格购股再转售的模式,DPO允许私营公司在交易所挂牌,但不进行融资。
2018年4月,Spotify率先完成DPO;Slack于上月末向SEC提交申请;Airbnb也被曝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直接上市。
为什么要选择DPO?
DPO最适合运营成熟、收入可观且拥有充足资本储备,无需通过公开发行融资的企业。
过去,初创企业通常在5-6年内通过IPO或并购退出。如今,随着耐心资本增加,企业可获得多达六轮融资并长期保持私有状态。但这导致持有期权的员工及早期投资者缺乏退出渠道。对于不打算公开募资但需为现有股东提供流动性的公司而言,DPO是理想选择。
IPO与DPO对比
定价机制:IPO由承销商设定开盘价,稳定性较高,但散户常被排除在初始配售之外;DPO无固定价格,开盘价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波动性较大。
若企业旨在上市融资,仍需选择IPO。
成本与流程:IPO需支付占募资额3%-7%的承销佣金,并进行2-4周密集路演以确定价格区间;DPO无需承销商和路演,成本显著降低。
锁定期:IPO现有股东通常面临180天禁售期;DPO无锁定期限制,仅允许现有股东向公众出售存量股份。
市场公平性:DPO更具民主性,所有现有股东均可按市场价出售股份,任何投资者也可通过经纪商自由下单,避免了传统IPO中的初始控价问题。
民主,还是并非如此
DPO解决了现金充裕企业的流动性需求,但不适用于亏损或急需资金的初创公司。
尽管DPO在交易层面更开放,但在公司治理上未必“民主”。Spotify和Slack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以确保创始人控制权,这可能损害独立投资者利益。
DPO的未来发展,将取决于2019年首批采用该模式公司的市场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