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时候,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更新了广告披露指南,将博客和社交媒体纳入监管范围。若您在社交媒体或博客上通过支付金钱或实物激励来推广品牌、产品或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该指南。
FTC的广告披露指南已涵盖博客及社交媒体帖子。
鉴于联盟营销基于绩效和佣金模式,若您运营联盟计划,所有内容创作者均须遵守上述指南。值得注意的是,若未满足披露要求,零售商而非联盟成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2011年Legacy Learning案即为前车之鉴:该公司因通过在线联盟营销人员虚假冒充普通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向FTC支付了25万美元和解金。
付费好评代价高昂
“Legacy Learning案表明,当评论者与商家存在财务关联时,零售商需对代表其发布的正面评价负责。”长期关注FTC披露指南演变的顾问兼律师Tricia Meyer指出,“该案后最大的变化是FTC明确将社交媒体纳入指南,即使字符数受限也须合规,且披露必须在任何引导至零售商网站的链接之前完成。”
FTC在指南中提供了一则示例截图(如下),展示了一位博主免费获得评测油漆后的情况。
FTC示例:博主对免费获得的油漆进行了正面评价。
尽管博主在正文中披露了与广告商的关系,但位置处于评论末尾。FTC认定此披露不充分,因其未达到“清晰且显眼”的标准。
指南指出:“披露前存在多个超链接,易分散读者注意力,导致其在阅读至文末前点击离开。”
付费推文规范
Meyer强调,披露指南同样适用于Facebook或Twitter等字符数有限的社交媒体帖子。FTC提供了正确披露范例:以下推文以“Ad:”开头,并明确标注了使用该产品后的典型减重效果(“Typical loss: 1lb/wk.”)。
合规付费推文示例:以“Ad:”开头,并注明预期实际减重金额“Typical loss: 1lb/wk.”。
FTC进一步明确,仅在帖子中包含指向披露页面的链接,或在前后其他帖子中说明利益关系,均不足以规避处罚。这些细节要求零售商在开展在线广告及与联盟伙伴合作时,必须精准把握披露标准。Meyer表示,零售商应主动确保联盟伙伴合规,这既是防范FTC罚款的必要举措,也是维护联盟生态公平竞争的关键。
零售商必须执行
Meyer指出:“零售商不仅有义务依据FTC指南要求博主披露以保护消费者,还需对联盟伙伴履行管理责任。若不强制执行披露要求,将在合规博主与违规博主之间造成不公平竞争。”
她进一步强调,FTC指南不仅适用于联盟伙伴,还覆盖所有因推广零售商产品或品牌而获得激励或报酬的广告合作方。
“博主须披露其与零售商之间的任何实质性联系,包括接收免费产品、通过专属链接获取佣金或推荐费,以及因合作关系享有的特别优惠。”Meyer解释道。
最具挑战性的原则在于“清晰且显著的披露”。指南明确:“对此并无固定公式,具体取决于所需信息及广告性质。”
评估披露是否清晰显著时,零售商应综合考量:披露的位置与突出程度、是否存在干扰注意力的元素、无论用户通过何种路径访问内容披露是否始终可见、表述是否为受众所理解,以及音视频披露的音量和时长是否充足。
结论
总之,零售商务必在联盟条款中明确规定合作伙伴对披露指南的遵守义务,并建立有效流程以确保合规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