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刑初4482号刑事判决书
2018年5月始,被告人郭某某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在“优驾(U+)”平台上注册多个虚假专车司机账号,并用易码APP等软件恶意注册大量虚拟账号,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通过制造大量的虚假订单,编造虚假接单信息,骗取XX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司机发放的奖励金和提成。经鉴定,被告人郭某某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共计骗取8万余元。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律师评析

邓世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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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入选律师,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十年专注刑事领域,长期只办刑事案件,主攻网络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和数据行业的刑事合规,所办案件被收入《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先后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0 年度业务成果奖、2017 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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