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财税11月1号正式上线到今天已经2个多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其客服加好友咨询的中小微企业主也不少,在我们服务期间,也发现很多中小微企业主注册了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在这些咨询的客户当中,我们也发现成立的这些公司,都是兄弟公司(同属一个法人)从税务的角度来说;并不合理。当然我们也只是从税务上的问题,如果因公司经营层面上的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
先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清楚;分别为总分关系、母子关系、兄弟关系三种。三种公司关系也决定了在经营决策、税收筹划上也不同。如果三种关系搞混了带来的结果可能是多缴纳更多的税;
总分关系
同行业用总分关系,例如青蛙财税母公司,苏州东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想要在苏州其他区域开公司的话,就会用到总分关系。苏州东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xx分公司。好处是企业所得税跟总公司合并来计算;假设a公司盈利500万,分公司亏损500万。企业所得税为(500万-500万)*25%=0 如果采用兄弟公司关系。同样a公司盈利500万,b公司亏损500万,那b公司亏损与a公司没有直接关系,a公司盈利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10万。可以看出总分关系与兄弟公司在税上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同行业总分关系在税务上有优势,但也也有不足的地方。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出了问题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同样分公司所在地区不享受该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总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分公司也可以享受。
母子关系
上下游有母子关系,母子关系是公司与公司之间较为常见的一种合作关系,首先母公司通过协议或者股份对子公司进行控股。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各自承担企业所得税,各自承担公司债务。上下游用母子关系的好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母子关系的好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在重大决策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赞成或者反对可以直接影响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反过来说,子公司在公司运作上受限于母公司的管理。母子关系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母公司对子公司100%控股。母公司占有子公司51%以上的股份,就可以理解为母子关系,公司章程特殊约定的除外。
兄弟关系
多元化用兄弟关系。假设甲股东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又成立了酒店管理、建筑等公司。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公司投资成立的公司都可以叫兄弟公司。但就从节税的角度来说,用一家投资公司的形式投资成立旗下的公司,远比个人单独成立,无论是风险角度还是企业缴税上更为合理。
假设甲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房产开发项目,由于房产开发的需要又成立了一家建材公司、又成立一家酒店管理公司。运营建材、酒店管理公司资金从哪里来的?是否从房地产公司拆借出来成立建材、酒店管理公司?我们之前讲过,股东从公司拿钱出来的几种方式,股东从房地产公司借贷(12月31号前还入)如果税务机关认定你是从房产公司借出的钱视为分红的话,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你从房产公司借出100万逾期未还,那股东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房产公司上面成立一家投资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来控股房产、建材、酒店管理等公司,那房产公司交完企业所得税后,要把分红给到投资公司。公司法有规定,企业间的分红不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投资公司在去注资成立其他公司。这样也就免掉了法人单一的从房产公司拆借资金出来成立建材、酒店管理公司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其被拆借公司面临的税务上的问题。这时候作为投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们,如果想拿钱回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可。
说完了这几种关系,也想让中小微企业主了解企业与企业直接的关系。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法人成立了多家公司,且都是兄弟关系。这些公司相互间除了法人或者股东之间有相互关联外,并没有采用投资公司的形式来运作,除了多承担更多的税之外,这样的风险带来的结果是,成立的这些公司资金从哪里来的?是否是从一家公司拆借出来的?法人及其被拆借公司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同时我们还发现同一法人或股东成立的公司性质(经营范围上)也相同。我想这可能是这家公司财税上不正规,我重新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主体来运作(底层逻辑是这样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在运作新公司上,是否区别于前公司?是否有正规的财务运作机制?如果法人缺乏基本企业财务运作常识,成立再多的企业也无异于在亲手给自己埋雷......作为中小微企业主的你,如果您意识到公司财税上正规的必要性及其税务风险,不妨加个好友大家一起交流下,看看我们公司财务运作机制是否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多认识一个朋友挺好!

零 申 报 企 业:12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