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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直播电商协会
关于开展相关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内蒙古产业带资源优势,更有效推广自治区优质品牌,共建内蒙古直播电商基地,共享内蒙古直播电商发展成果,本着发挥内蒙古直播电商基地集聚产业作用、推动自治区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化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对会员单位开展内蒙古直播电商基地认定工作。
一、基地类别
1、特色产业直播电商基地

认定条件:
(1)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功能及特色产业定位准确、建设主体明确、业务方向合理;
(2)具备开展线上直播的基础设施;
(3)服务于内蒙古特色产品的企业或种类不低于50家(种);
(4)在本地区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或示范效应。
2、主播达人孵化基地

认定条件:
(1)基地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培训教室不少于5间,整体办公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有标准化的培训课程体系;
(4)有专业培训人员建制。
3、乡村振兴直播电商基地

认定条件:
(1)基地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以乡村乡品为直播内容或主要货品;
(2)基地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直播间数量不少于5间;
(4)主播数量不少于10名。
4、直播电商供应链基地

认定条件:
(1)基地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有成熟的供应链体系;
(3)基地仓储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4)服务自治区企业数量或产品不少于50家。
5、工厂直播电商基地

认定条件:
(1)基地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生产型企业法人;
(2)工厂生产车间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拥有自建直播间;
(4)主播数量不少于2名。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为相关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
认定申请表

扫码填写
(2)基地认定承诺书(附件2);

(3)对照对应认定条件逐项提供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统一发至邮箱:nmgzbdsxh@163.com, 咨询电话:13847176853。
三、认定流程
1、申报
(1)基地运营主体填报所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内蒙古直播电商协会会员处。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协会秘书处填写部门意见后报协会基地认定领导小组。
2、评审
(1)材料审查:内蒙古直播电商协会秘书处组织初审,由直播电商基地认定领导小组终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2)现场审查:对示范型直播基地的认定,内蒙古直播电商协会在材料审查环节结束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见。
3、公示
经评审符合认定条件,协会在官方微博、微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认定
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协会统一予以认定,并举行授牌仪式。
四、撤销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基地称号或摘除牌匾:
1、发现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违规等现象的;
2、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特此通知
内蒙古直播电商协会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