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刑初1716号刑事判决书、(2018)粤0304刑初448号刑事判决书,均没有将纯号码信息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2、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3刑初1058号刑事判决书,检察院在起诉时去除了只包含电话号码的信息。
1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18)浙0723刑初377号刑事判决书
2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5刑终365号刑事判决书
3
山东省沂南县(2018)鲁1321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

邓世运律师
189 2513 2528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入选律师。十年专注刑事领域,长期只办刑事案件,近年主要从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案件的辩护和数据行业的刑事合规,所办案件被《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收录,先后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0 年度业务成果奖、2017 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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