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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犯罪(涉税犯罪)综述

税务犯罪(涉税犯罪)综述 刑事实务研析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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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税务犯罪,又称为涉税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二是发票犯罪。

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规定了危害税收征管罪,该节对税务犯罪作了规定。税务犯罪,又称为涉税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二是发票犯罪。

一、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税款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四个罪名。

1、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

2、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逃避追缴税款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

4、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发票犯罪

发票犯罪,依据发票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犯罪;其它发票犯罪。

1、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1)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2、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犯罪

(1)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

(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

(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3、其它发票犯罪

(1)虚开发票罪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3)非法出售发票罪

(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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