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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种情形分红,不用缴纳个税
一、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了,这里的关键词是持股超过1年。持股在1个月至1年之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税。
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个独、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
个独/合伙企业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时无需再缴纳个税。
四、通过公司制持股平台取得的股息
简单说,就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如果自然人股东通过一家有限公司持股下层实体,下层实体分红给该有限公司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这笔钱留在有限公司层面暂时不用交个税,直到有限公司将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才产生个税纳税义务。
注意,这个不是不交,而是暂缓交,合理运用的话,可以取得递延纳税的效果。
五、从基金分配中取得取得的收入
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02
哪些分红情形要缴个税?
只要是境内自然人股东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一律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注意,从境外公司取得的分红,如果该境外公司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或者分红资金来源于境内,同样需要申报缴纳个税。
03
这3种操作违法,千万别碰!
一、挂名借款变相分红
部分公司以“股东借款”名义把钱转给个人,长期不归还,也不签借款合同、不计利息。
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个人股东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股东强行拿走分红,按照20%缴纳分红个税。
二、用发票报销套取分红款
实务中,不少公司的股东会拿一堆个人消费的发票来冲账,实质上是把分红伪装成费用报销。一旦被税务认定与生产经营无关,不仅全额补缴20%个税,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比如,设立几家空壳公司,通过不合理高价购买服务或商品,把利润转移到低税负主体后再分配给股东,这种操作风险同样很大。
04
股东如何合规地拿钱?
1、给自己发工资
股东如果同时在公司任职,可以领取合理薪酬。
工资薪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3%-45%),看起来最高税率比20%高,但工资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等,综合算下来,年薪30万以内的实际税负往往低于20%。
2、规范分红流程
把税后利润以分红形式分配给股东,代扣代缴20%个税后直接打到个人卡上。虽然看着税不少,但这是最干净、最安全的方式,没有后顾之忧。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将个人持股调整为通过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在利润分配环节利用“居民企业间分红免税”政策,将资金沉淀在持股平台中用于再投资,个人实际用钱时再分红缴税,实现了递延纳税的效果。
4、资产租赁方式
股东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设备等资产租赁给公司使用,收取合理租金。
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税率20%,但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和修缮费用,实际税负可能低于分红。
5、规范报销制度
股东因公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凭真实票据据实报销,不属于分红,不产生个税。
但注意:要有公司制度支撑、票据真实完整、与生产经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