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虚开发票大案!
四川税务联合公安,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金额2.1亿元,主犯直接被判了十年,连带120家下游受票企业被连带调查。

主犯刘某和公某某,在四川布拖县注册了3家木业公司,这些实际上全是空壳公司。从2023年到2024年,这3家公司就没进过一根木头,纯粹就是用来开发票的。
具体数据:
1、冒用58名村民身份信息,虚构原木采购业务,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213份,涉案金额1.1亿元,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0份,票面金额9900余万元,按比例收取手续费。
3、存在资金回流现象,货款打过来之后,资金又经过多层个人账户中转,最终回到受票方实际控制人手中。
两项合计,虚开发票总金额高达2.1亿元。
最终,主犯刘某、公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其余7名从犯,分别处以拘役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此之外,税务局对120户下游受票企业逐一排查、立案核查,目前已追缴税款580万元。
02
案件警示
1、大数据分析治税
你的进项、销项、库存、能耗、物流、资金流,若比对不符,系统会自动预警。
2、资金回流是铁证
虚开的本质,除了发票就是货款。受票企业把款项打给开票方,开票方扣了手续费,马上从多个私人账户给受票方转回来。这种快进快出、资金回流的模式,银行和税务早就共享数据了,一查一个准。
3、下游受票企业别再心存侥幸了
注意,虚开发票是行为犯,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开了、用了,就构成违法。而且税务追溯没有年限限制,若企业哪天十几年前合作的供应商爆雷了,也可能随时会被牵连。
03
收到税务局协查通知,
受票方该怎么做?
若企业已抵扣的发票进行协查,先别慌,照着下面三步走,能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
第一步:内部紧急自查,厘清业务真相
接到通知后,要看这笔业务的所有原始资料:
合同怎么签的,货物怎么交的,运费谁付的,货款怎么走的,对方业务员是谁。
重点查三件事:
第一,合同内容跟实际货物是否一致;
第二,资金是不是通过对公账户打到对方对公账户;
第三,有没有出入库单或者签收记录。
如果这些证据链完整且真实,那你属于善意取得,大概率只需要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交滞纳金和罚款。
第二步:第一时间主动说明情况,不要隐瞒
有些老板第一反应是拖,或者想私下找人疏通,这是最蠢的做法。
你越是主动配合,税务局越倾向于认定你是善意取得。把你自查的材料整理清楚,写一份情况说明,讲明白你跟开票方的业务是怎么发生的,何时签订的合同,何时付款,货物如何交接。
如果是真实的业务往来,只是因为对方出了问题,通常不会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三步:尽量争取认定为“善意取得”
但如果你无法证明善意,比如合同没有、资金回流、明知对方虚开还继续买票,那性质就变了,不仅要补税,还得交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会移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