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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虚开发票案!主犯被判10年!涉及山东、广东、浙江、天津......

特大虚开发票案!主犯被判10年!涉及山东、广东、浙江、天津...... 财税微观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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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一则特大虚开发票案经法院审判终结。涉案人员苏某、张某、金某分别被判十年、八年、四年有期徒刑。

近期,一则特大虚开发票案经法院审判终结。

涉案人员苏某、张某、金某分别被判十年、八年、四年有期徒刑。

违法企业累计取得来自北京、浙江、广东3个省份3家企业430份发票,涉案金额5亿多。

该企业拿到进项发票后,同时向山东、浙江、河南等13个地区的企业虚开发票,发票数量630多份,虚开金额近5亿,金额之大,令人咂舌~

因为此案件涉嫌虚开发票,触犯了刑法,所以该案件由税务机关移交给公安局。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历时5年,往返多个省份,调取全国多家企业工商数据,查询银行账户130多个,涉案明细20多万条,逐一比对发票数据、交易明细和银行流水,确定企业疑点。

表面上看企业比较合规,该有的证件都有,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一致,

但是,该公司缺少应有的业务证据链,并且该公司还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况,明显存在异常,最终被判定为虚开也是情理之中。

通过看到的这个案例,给大家几点忠告:

1、虚开发票的判定一定要知道,虚开发票、接受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都属于虚开发票,违法!

2、如果涉嫌虚开,一定要努力证明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

因为“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是不构成虚开发票罪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3、要尽量保证三流一致

这里说的三流一致是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并不是说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一致就可以了。

税务局稽查企业的时候一般要看货物流,也就是业务证据链,如果没有的话,税务局可能怀疑企业涉嫌虚开发票。

4、三流不一致,可以抵税吗?

三流一致,毕竟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实务中,很多企业可能会三流不一致,那这样的话是不是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了?

不一定,以下情况三流不一致是可以抵扣的:

比如,以下情况,发票流会跟合同流、资金流不一致,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比如,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

最后,提醒大家:虚开发票风险巨大,一定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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