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退税开始了!不少朋友晒个税退税到账截图,也有不少朋友搓着手跃跃欲试,恨不得把个税APP里的扣除项目全勾上。
但是要注意了,个税退税千万别胡乱填报,近几年税局查的特别严,光是去年就有上万人被查被罚,严重的纳入征信!咱可别为了多退三五千,把自己整成重点监控对象。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个税退税操作中,有3大红线,千万别碰!
01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申报误区:
1、贷款已结清仍继续申报;
2、夫妻各自申报同一套房利息或各自申报两套房利息;
3、存在置换房子的情况,在卖出住房又购入新住房发生新的贷款利息后,填报时会提示不符合“只能享受一次”,为了享受扣除优惠,继续按原来贷款合同编号填报。
正确做法:

对于置换房子,不能再享受扣除情况的,很多人觉得很冤枉,明明为了更好的生活,换了改善房,没想到这个扣除优惠却不能再次享受了。
那这个其实是有补救措施的,就是把原来房子已经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作废,重新进行更正申报,不过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补税以及滞纳金,这样操作完之后,我们新购进的房子就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了。
作废流程:
个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查询--选择以前年度查询--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点击作废

作废完之后,会提示对应年度信息发生变化-直接更正对应年度申报即可。
申报标准:
02
住房租金
纳税申报误区:
1、在工作城市有房仍申报租房扣除的;

2、签订虚假租赁合同;
3、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都填报扣除。
正确做法:
1、在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2、没有租赁合同的或者虚假租赁合同无效,不能享受扣除。
如果是合租的,仅合同签订的承租方可以享受扣除,没有在合同中体现的承租方不可以享受扣除。
3、夫妻双方工作地相同且都没有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申报标准:

03
赡养老人
稽查案件:楚某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发现自己的父母都不到60周岁,于是就把自己的岳父信息填报了。那税务局在退税审核时发现了异常,要求其撤销了退税申请,更正了年度汇算申报。
纳税申报常见误区:

申报标准:

注意:赡养年满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其子女已经去世的,孙辈可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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