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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衡说法|企业注销流程又可以简化了!——注销实务详解

汇衡说法|企业注销流程又可以简化了!——注销实务详解 汇衡视野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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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五部门联合发文解决企业“注销难”,要求各部门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精简文书和优化流程的工作目标,提高企业注销效率;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工作目标,实现企业注销“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监总局(原工商总局)就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大力号召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近日市监总局联合人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为企业注销便利化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指引。

根据以往常规的企业注销流程,企业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清算组负责开展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并进行登报公告;清算工作完成后,在工商注销之前,企业需要完成在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的注销程序,其中税务部门的注销往往耗时长久,动辄长达数月。相较于常规的企业注销流程,30号文以精简文书与优化流程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注销打开绿色通道。

本文将依据企业注销涉及的各个流程,对30号文当中较常规流程简化的内容进行梳理,为实务操作提供参考。

一、清算组备案的流程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在常规的注销流程中,企业需要向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清算组的有关信息,并且需要依据市监部门的要求,现场提交有关决议、申请表格及授权委托书等纸质材料。

依据30号文,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环节将被取消,企业仅需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而无需提交原清算组备案所需的材料。这一流程的简化,将使得企业免于有关文件的签章之虞(尤其是经常涉及境外人员/实体签章的外商投资企业),使得清算工作得以更为快捷地开展。

二、登报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常规的注销流程中,登记机关往往对于刊登清算公告的报刊在级别与流通范围方面存在特定要求,且除了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外,企业还需要就登报内容、刊登时间等与报刊进行沟通与确认,中间的沟通往来均会使得清算工作产生拖延。依据30号文,企业可以在清算组成立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既即节约了清算的成本,也加快的清算工作的开展。

三、税务注销

如前所述,企业在申请工商注销之前,需要完成其他部门的注销工作,其中税务注销往往是耗时最为长久的环节。在与税务机关结清各项税款、滞纳金或罚金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临时要求制备新的材料,或者因额度等问题使得企业的税务注销发生停滞。30号文项下,依据企业的涉税状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税务注销进行分类处理:

除此之外,30号文附件对于税务注销的材料也予以明确:

四、登记机关注销

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30号文项下对于注销登记的材料进行了简化,仅保留了4项必须材料,明确企业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具体见下表:

五、部门联动

30号文对各部门在企业注销流程中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进行了规定。30号文明确以2019年9月1日为节点,各地需要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即,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30号文同时指出,要依托前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的信息共享制度,优化社保、商务、海关等登记注销,具体包括: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经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商务部门在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相关业务时,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

六、特殊问题应对方案

30号文的另一亮点,在于对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因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无法办理注销业务的等困难,提供了切实的解决方案:

七、责任提示

30号文对于注销流程的简化,体现政府对于信用管理的强化,符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国家政策。政府部门简化对于企业在注销环节的前置管理,转为规范个人/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促进自律以实现有效的约束。30号文对企业以及有关个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梳理与提示:

最后附上注销流程图供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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