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B2B”、“B2C”为代表的跨境电商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近年来各项跨境电商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越来越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正蓄势待发、迈出国门,成为跨境贸易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作为海关信用管理核心的AEO制度凭借着提供国内政策支持以及国际互认便利的双重优势,将成为跨境电商企业远征海外的“助推器”和“通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署令第251号)第三十条,高级认证企业适用管理措施:
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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