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网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享受方式
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