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国税总局:个体工商户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个体工商户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2015-09-16
0
导读:今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为主题进行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

今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为主题进行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叶霖儿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

重组并购、大小非解禁减持,可以避税,或者如果是整个地产项目转让或者卖股份,在国内,这类项目股东 ,如果是很早之前拿的土地 ,此次股权和项目溢价部分所得税高达35%以上,可以我们提前帮助筹划, 合理避税业务,综合税率全国最低,欢迎介绍大小非减持的股东、投资类公司、地产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包括地产项目股权转让等,投资项目股份溢价退出等等,都可以做税务合理筹划。

免费业务咨询联系:

手机: 13823517028 (张小姐)

微信号:gdszstc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1234
内容 249
粉丝 0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1234
总阅读44
粉丝0
内容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