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政策研究 |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政策研究 |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2021-04-01
1
导读:01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常经营并自愿为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
01
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常经营并自愿为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立户后,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可在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从事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02
申请、审核及发放



1.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于招用单位为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3个月内,到其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

(2)招用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出具的职业介绍推荐成功的电子邮件或纸质确认函;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存款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2.受理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资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资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审核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通过的,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4.公示

复核后,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5.发放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职业介绍补贴拨入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03
申报咨询热线




长按二维码关注▼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盛天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长按二维码关注▲


广东省盛天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盛天诚顾问有限公司

盛天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天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天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Address):

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罗湖科技大厦307室

(Room 307, Luoh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ilding, Taining road,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city,China)

网站(Website):www.stc1688.com

邮箱(Email):stc25536895@126.com

电话(Phone):0755-25536895

邮编(Postcode):518001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1234
内容 249
粉丝 0
盛天诚财税研究所 1234
总阅读44
粉丝0
内容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