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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大兴区2024年度“1+N”产业政策
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免费咨询电话:张瑶13934391339,56946645
一、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支持项目的通知
二、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
四、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五、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的通知
六、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企业:
为落实《大兴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大兴区“6+5+3”产业布局,精准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示范区,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支持项目(第三条、第十条第1款不征集)。
征集方向: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并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报方式:(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各一份。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建议双面打印,整本首页、基础申报材料盖章,其他材料加盖骑缝章)在接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兴区科苑路9号北京文化创新工场大兴基地1栋103室。
征集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征集时间提交完整材料,申报系统将于11月7日关闭。
其他要求: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贵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附件1.《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pdf
附件2:《大兴区关于促进大兴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1).doc
附件2-1:基础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填报).doc
附件2-2:数字经济企业壮大发展申报函.docx
附件2-3:申报软件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填报.doc
附件2-4:申报开源社区开源产品项目填报.doc
附件2-5:申报平台服务收入项目填报.doc
附件2-6:申报房租补贴项目填报.doc
附件2-7: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填报.doc
附件2-8:申报融资租赁补贴项目填报.doc
附件2-9:申报数字经济活动项目填报.doc
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瑶;联系方式:010-56946645;13934391339)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基地(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成果在大兴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大兴科技创新引领区建设。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
一、征集内容
见《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1月14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采取线上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2.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3.属地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附件1:《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说明.doc
附件2: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情况简表.xls
附件4: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度发展情况自评报告.doc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基地(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持续推动创新药发展和加快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促进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
一、征集内容
见《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申报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1月14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采取线上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2.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3.属地需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附件1:《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申报说明.doc
附件2: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情况简表.xls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经济结构,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支持范围
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的总体布局或大兴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填写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pdf
附件2: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申报指南.doc
附件2-1:申报第六条支持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2-2:申报第七条支持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填报).docx
附件5: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xlsx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瑶,010-56946645,13934391339)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航天产业生态,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集聚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支持范围
本办法支持商业航天领域相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支持对象符合下述任意条件之一即可:
1.行业代码为航天相关领域的企业;
2.为商业航天企业提供产品合同额占企业总产值50%(含)以上的企业;
3.属地推荐的航空航天相关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为《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填写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pdf
附件2: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docx
附件2-1:申报第五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填报).docx
附件5: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xlsx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瑶,010-56946645,13934391339)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附件2)。
二、支持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氢能领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征集范围为《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第四条-第十二条。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pdf
附件2: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填报).docx
附件5: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xlsx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010-56946645,139343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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