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起始时间是在每月征期后第二日开始,6月申报期延长到27日,所以提醒您在申报后至27日之前不要操作勾选确认,否则,会造成这部分发票既不能在本月抵扣,也不能在下月抵扣。目前税局正在解决该问题。
1.当期申报之后是否可以进行当期的勾选确认操作?
答:当期申报完成之后再进行勾选确认的当期发票,将不能参与当期的申报抵扣,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
2.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答: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根据各省税务机关设置的每月征期参数(即,申报截止期参数),计算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
(1)当期勾选、确认时间起:税款所属期所属月份征期后的第二日开启当期的勾选、确认操作。
(2).当期勾选、确认时间止:税款所属期所属月份下个月征期的前两日截止当期的勾选、确认操作。
纳税人可以在工作台的征期范围里查看时间点。
(例如:2016年5月征期参数为16日,2016年6月征期参数为27日,则2016年5月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为2016.5.17至2016.6.25,要注意纳税人6月申报期内完成申报后6月27日前不要再确认,所属6月的抵扣票要在6月28日到7月13日期间确认)。
由于2016年5月27日下发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将最后时限,由当月最后1日延长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日。故2016年5月实际税款所属期勾选确认时间为2016.5.1至2016.6.25.
全国营改增问题解答汇编(1328页),6月11日更新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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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由史光辉整理。史光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市政),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目前供职于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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