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会议费报销时,必须提供的资料都有哪些?对发票有没有具体要求?
答: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规定:十八、企业发生差旅费、会议费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签到的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