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新开通免扫描发票认证功能的通知
来源: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发布时间:2015-08-25
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减轻办税窗口的工作压力,经技术攻关,市局已成功开发了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厅)免扫发票认证功能。该功能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电子底账库数据信息,实现纳税人免发票扫描就能实现发票认证。该功能已经在江东区国税局和鄞州区国税局试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纳税人只要凭CA或用户口令登录网厅,选择“免扫发票认证”,即可进入发票认证专用菜单界面,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单张认证和批量认证。
选择单张认证时,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系统提供从电子底账库查询到的存根联信息,纳税人与纸质发票核对一致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认证。
选择批量认证时,进一步选择待认证发票开票月份(可以多个月份),从电子底账库查询到所有所属月份的尚未认证的发票,由纳税人根据手上的实物发票逐张核对打钩确认,点击提交就完成已勾选的发票认证。
该功能适用所有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开具的发票认证,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开具的发票仍需通过原来的扫描方法认证。部分汉字防伪发票(密文区为二维码),可能因为电子底账库密文不全而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认证,也仍需通过扫描认证。
上述认证相符发票的稽核比对及比对异常的审核检查等程序不变。
另外,若电子底账库数据信息尚未交换到位(外省一般在24小时内可到达),纳税人可稍后一、二天认证或通过其它方式认证。对于极个别发票数据信息一直交换不到位的,则只能通过扫描认证或到上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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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扫描认证发票操作流程》先读/睹为快:
信息支撑:利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电子底账库数据信息,实现纳税人免发票扫描就能实现发票认证。
可认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
认证方式:单张认证和批量认证。
操作步骤:
1.凭CA证书或用户口令登录北仑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2.选择“免扫发票认证”,进入发票认证专用菜单界面;


注意:模块有航天和百旺的区别,可以根据票面加以区分。航天:无机器编号;百旺:有机器编号。

3.选择单张认证时,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系统提供从电子底账库查询到的存根联信息,纳税人与纸质发票核对一致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认证;


4.选择批量认证时,进一步选择待认证发票开票月份(可以多个月份),从电子底账库查询到所有所属月份的尚未认证的发票,由纳税人根据手上的实物发票逐张核对打钩确认,点击提交就完成已勾选的发票认证;


5.认证通过后,系统会显示“比对正确”

6.需要查询打印认证结果的话,进入“涉税查询”——“增值税发票认证明细”查询打印认证结果。


按“导出”可以excel形式导出认证结果文件。
注意事项:
1.目前经测试有可能无法通过认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是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的发票;二是部分汉字防伪发票(密文区为二维码);三是外省部分尚未完成数据交换的发票。四是部分货运发票可能暂时无法认证。

2.上述情况无法认证的发票仍采用原来的扫描认证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认证;
3.通过免扫描认证相符发票的稽核比对及比对异常的审核检查等程序不变。
4.如遇到电脑设置等影响网厅使用的具体技术问题,可拨打网厅技术服务公司电话咨询如何解决。
此为宁波(计划单列相当于省级)版本,根据《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第一款规定: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各省的界面、菜单位置可能不同,但具体的步骤大同小异,基本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