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严格做好办税服务厅的疫情防控,着力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税务总局
广大财税朋友:非常时期,财税大学堂与您同心战“疫”,共克时艰。现推出“最新个税+企税双汇缴”“税收筹划全攻略”“日常财税风险防范+用工模式选择”等系列课,超高质量、超强效果、超优价格,让您做到应对疫情与能力提升两不误。单独申购与VIP会员领取多种方式任您选!
点击阅读原文,申购系列课学习!
扫描二维码,加入VIP会员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