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管家财务:专业于工商代理,记账报税;财务人员考前培训,岗前实操;财务审计、财务尽调、财务顾问,财务外包、税收筹划,财务体系搭建、财务风险评估、财务制度设计;财务咨询落地项目,可使企业利润提升30%,面向全国业界服务,业务热线:13772623239、1808223214。
之前因为国家出了公转私10万起就被监控的消息,有的财务人瞬间变成惊弓之鸟,但其实没必要,看这几种情况下,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转!
情况一: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参考一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参考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考三
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
方案明确: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方案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方案要求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本文转载于:会计天下
本文来源于网络,由好管家财务整理发布!

好管家,欢迎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