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初始计量与期末减值知识速览
一、存货的初始计量
1. 外购存货的成本构成
计入成本的项目(入库前):
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的增值税)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其他合理、必要的支出
不计入成本的项目:
入库后的仓储费(计入当期损益)
不合理损耗(从总成本中扣除)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
差旅费(计入当期损益)
2. 特殊处理
合理损耗:不影响总成本,但会提高单位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采购费用:
金额较小的,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重要性原则)。
金额较大的,可先归集,已销售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未销售部分计入存货成本。
3. 委托加工存货
成本构成:发出材料的成本 + 加工费 + 往返运费
消费税的处理(核心考点):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抵扣(不计入成本)。
直接销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口诀:连续应税可抵扣,销售非税计成本。
4. 其他方式取得存货
自行生产:直接材料 + 直接人工 + 制造费用(非正常损耗不计)。
投资者投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公允价值入账,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提供劳务取得(如软件开发):直接人工 + 间接费用(一般无材料费)。
二、存货的期末计量(减值)
1. 减值迹象
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无回升希望
产品成本大于售价
产品过时或市场需求变化
已霉烂变质、过期、无使用价值
2. 可变现净值的计算
基本原则:可变现净值 = 估计售价 - 相关税费 - 进一步加工成本(如需加工)
关键:看目的
直接出售的存货(产品或材料):可变现净值 = 自身售价 - 自身相关税费
需要加工的材料:可变现净值 = 所生产产品的售价 - 产品的相关税费 - 进一步加工成本
3. 材料减值的三步判断法(用于需要加工的材料)
看大哥:判断产品是否减值。
产品成本 vs. 产品可变现净值(产品售价 - 产品相关税费)
如果产品未减值,材料不减值;如果产品减值,进入下一步。
算小弟:计算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材料可变现净值 = 产品售价 - 产品相关税费 - 进一步加工成本
算减值:计算材料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材料成本 vs. 材料可变现净值
应计提额 = 差额 - 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有)
4. 重要提示
核心口诀总结:
外购成本:入库前价税费,合理必要要记牢。
委托加工:连续应税可抵扣,销售非税计成本。
期末计量:直接出售自身减,需加工的材料站在产品肩膀减加工。
有合同:按合同价格作为估计售价。
无合同:按市场价格作为估计售价。
账面价值 = 成本 - 存货跌价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