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承租人 vs 出租人)会计处理
一、核心知识点:承租人会计处理(三步法)
- 初始计量: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
- 首选
:租赁内含利率。 - 备选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在类似经济环境、类似期间、类似抵押条件下的借款利率)。 -
公式:固 (固定付款额) + 变 (取决于指数/比率的可变付款额) + 行使 (购买选择权行权价) + 补付 (担保余值预计应付) - 关键区分
: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付款额(如与CPI、基准利率挂钩)才纳入初始计量;与未来绩效(如设备运营收入、销售收入)挂钩的可变付款额不纳入初始计量,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担保余值
:在租赁期开始日,如果预计不需要补付(例如预计资产公允价值等于或高于担保额),则无需将其计入租赁付款额。后续如果公允价值发生不利变动,需要补付,则属于后续重估,而非初始计量。 - 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取得控制权的日期,例如“2024年1月1日”。 - 租赁付款额的确定
: - 折现率的选择
: - 会计分录
: 借:使用权资产 (折现值 + 初始直接费用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未来应付租金总额)- 注意
:必须写一级明细科目“租赁负债”,二级明细“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 - 后续计量(租赁负债)
: -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
贷:银行存款 -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金额 = 租赁负债期初摊余成本 × 折现率。 - 步骤一:算利息(确认财务费用)
- 步骤二:付租金(支付租赁付款额)
- 摊余成本计算
:期初账面价值 × (1 + 利率) - 实际支付的租金。 - 后续计量(使用权资产)
: -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 注意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
折旧年限: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孰短。如果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所有权,则按剩余使用寿命折旧。 -
分录: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谁受益谁承担);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 计提折旧
: - 计提减值
: 考点笔记(承租人)
二、核心知识点:出租人会计处理(融资租赁)
- 初始计量公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租赁收款额总额),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资产处置损益”(差额,可能借方差额)。差额部分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租赁投资总额 - 租赁投资净额。 - 租赁收入
:出租人确认的利息收入,应计入“租赁收入”(租赁公司)或“其他业务收入”(工业企业)等科目。 - 保证金处理
:收到保证金时,贷“其他应付款”;如果承租人违约没收保证金,转“营业外收入”;如果保证金直接抵作租金,冲减“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 租赁变更
: -
若变更后仍为融资租赁:重新计量应收融资租赁款。 -
若变更后变为经营租赁:终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将租赁资产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作为单独租赁
:范围扩大且对价反映单独售价。 - 未作为单独租赁
: - 承租人与出租人关键对比
: - 特殊事项
: - 折现率
:承租人首选“租赁内含利率”,备选“增量借款利率”;出租人使用“租赁内含利率”。 - 担保余值
:承租人考虑“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出租人考虑“有人担保的余值”(包括第三方担保)。 - 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计入“使用权资产”;出租人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投资净额)。 - 会计估计变更
:租赁负债或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后续重估通常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 - 短期与低价值资产租赁
:承租人可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系统合理方法计入损益。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初始计量时采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后续指数或比率变动导致的付款额变化,属于重新计量。 - 未担保余值改变
:影响出租人的租赁投资净额,需重新计算内含利率并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 步骤一:确认利息收入(租赁收入)
- 步骤二:收到租金
-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
贷:租赁收入 (或利息收入,视企业类型而定) -
金额 = 应收融资租赁款期初净额 × 内含利率。 -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 会计科目
:应收融资租赁款。 - 租赁收款额的确定
: - 未担保余值
:租赁资产余值中,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由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予以担保的部分。 - 租赁投资总额
= 租赁收款额 + 未担保余值。 - 租赁投资净额
= 租赁投资总额的现值(即租赁收款额现值 + 未担保余值现值)。 - 会计分录
: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不折现) 贷:融资租赁资产 (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若为损失借方)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差额) -
公式:固 + 变 + 行使 + 担保(与承租人“租赁付款额”类似,但“补付”变为“担保”,表示有人担保即可收回)。 - 租赁付款额包含
:固定、实质固定(扣除租赁激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购买选择权(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选择权(租赁期反映将行使)、担保余值预计应付。 - 不包含
:取决于未来绩效(如销售收入)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属于“取决于指数或比率”之外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初始计量金额
:租赁负债(折现值)+ 期初已付租金(扣除激励)+ 初始直接费用 + 预计复原成本(现值)。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租赁付款总额 - 租赁付款额现值,是租赁负债的备抵科目。 - 后续重估情形
: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担保余值变动、指数或比率变动(浮动利率导致须用修订后折现率)、购买/续租/终止选择权评估变化(租赁期或付款额变化,须用修订后折现率)。 - 初始计量
: - 后续计量
: 考点笔记(出租人)
三、综合对比与特殊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