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了来了!
2022年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南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相继出炉,内容有点多,只挑重点讲,一起来看看吧。

有三个亮点抢先知:
1)龙湖区经纬源小学招生范围首曝光;
2)龙湖区乒乓球学校将改建为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划分范围有调整;
3)濠江区汕头金中南滨学校(博美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及初一新生。
根据文件显示,东海岸新津片区的学区划分依然是以阿里山路为界;经纬源小学的招生范围首次曝光,须注意的是,经纬源小学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招生录取的学生暂安排到龙泰小学就读。

此外,乒乓球学校将改建为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划分范围也有了调整。



2022年,金湾学校计划招收495名学生;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计划招收270名学生。








金平区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服务表






金平区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金平区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新生招生计划表

濠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新鲜出炉,学区划分范围、计划招生人数全曝光。



澄海区此次没有公布学校划分范围,但是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2022年秋季起,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停止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2022年市直和各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表


南澳县的公办小学及初中的招生办法也已出炉。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位实施招生。报名人数超学位数时,按该顺位顺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此后顺位调剂学位。
(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第一顺位
(1)具有南澳县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镇(管委)或村居对应学校入学,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符合政策性优待对象人员子女,按南澳县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入学待遇。
(3)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子女,在其居住地入学。
2.第二顺位
非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南澳县常住户籍的,在其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入学,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3.第三顺位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具有本县有效住宅房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等),可在房产权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2)非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招生学校对应所在地区有效住宅房产权,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权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3)因政府建设项目,住宅被拆迁或征收确需在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凭县住房建设、房屋征收等部门征拆公告、拆迁或房屋征收协议和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证明及住房证明,可在其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
4.第四顺位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申请入学。
5.第五顺位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截止2022年6月30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在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营业执照满1年的,可在其工作或所持证照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6.第六顺位
已被市属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应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根据各学校剩余公办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二)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南澳中学初中部面向南澳县小学毕业生招生,按照指标到校原则,向全县各小学分配招生名额。当各小学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所分配的招生名额,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招生。
2.划片招生、对口直升
(1)后宅镇中心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读第二中学。
(2)云澳镇中心小学、澳前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读云澳中学。
(3)深澳镇正文学校毕业生可自愿报读深澳中学。
(4)青澳学校毕业生可自愿报读直升深澳中学,也可以选择报读云澳中学。
3.就近入学
(1)第一顺位
①具有南澳县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在户籍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入学,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②符合政策性优待对象人员子女,按南澳县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入学待遇。
③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子女,在其居住地入学。
(2)第二顺位
非本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南澳县常住户籍,在其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入学,入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第三顺位
①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具有本县有效住宅房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等)的,可在房产权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②非本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招生学校对应所在地区有效住宅房产权,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权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③因政府建设项目,住宅被拆迁或征收确需在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县住房建设、房屋征收等部门征拆公告、拆迁或房屋征收协议和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证明及住房证明,可在其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
(4)第四顺位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申请入学。
(5)第五顺位
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所在镇(管委)或村居(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截止2022年6月30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在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营业执照满1年的,可在其工作或所持证照所在镇(管委)或村(社区)对应学校申请入学。
(6)第六顺位
已被市属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应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根据各学校剩余公办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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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合自各区县教育,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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