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一个小案例来引入今天的话题
老王持有境内A公司20%股权,投资成本为5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现境内B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老王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老王向B公司转让持有A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老王以持有A公司的全部股权向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股权。
请从个人所得税角度出发,上述两个方案中,哪个方案对老王更为有利?
在这个小案例中提到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接下来我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个税政策
二肆财税学习圈先以一个小案例来引入今天的话题
老王持有境内A公司20%股权,投资成本为5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现境内B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老王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老王向B公司转让持有A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老王以持有A公司的全部股权向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股权。
请从个人所得税角度出发,上述两个方案中,哪个方案对老王更为有利?
在这个小案例中提到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接下来我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个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