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汕头自然资源局(海洋局)发布“关于《汕头市龙湖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阳大道及周边项目)》的公告”,于2022年11月1日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以汕头市龙湖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批准同意。
具体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留用地的落实是对土地使用集体的权利的基本保障,也是重大项目落地的保证。对促进龙湖区和汕头市的经济持续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完善全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是落实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海绵城市”等战略的部署。
因此,本方案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可以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 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龙湖区新海街道,项目范围内有35.1933公顷不在现行《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

三、 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落实预留规模面积为35.1933公顷,拟使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给龙湖区统筹使用的预下达规模,落实规模后龙湖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增加35.19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加35.1933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落实预留规模地块用地占用6.4486公顷耕地,为水田0.0721公顷和水浇地6.3765公顷。对于落实地块占用的耕地(含水田),汕头市和龙湖区将统筹安排使用区耕地储备指标予以落实占补平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对龙湖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没有影响。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四、公告时间、方式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日
2.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汕头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新海街道和涉及的有关行政村(西南村、六份村、东升村、十一合村、东南村、八合村、七合村)张贴公告栏。
来源:汕头自然资源局(海洋局)、乐居潮汕
来源:网络资料整理
免责和版权说明:内容仅用于知识分享,尊重知识产权,感谢原创作者的付出,版权归属原创作者,部分内容源自网络无从查证作者,如有侵权,烦请原创作者联系我们删除。
潮汕房市:专注潮汕房产! 潮汕房市交流群+微信:junyufangchan 广告合作+QQ:2933767626 欢迎加入潮汕房市交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