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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起拍价人民币14681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734050元,保证金人民币14681000元。

特别说明:
1.“新华禧广场”商业综合体整宗包括第6幢连创客公寓、公寓一、二层商场商品房单元,负一层商场的商品房单元及商业配套的138个车位,也包括以上商品房单元分摊的建筑面积,以及配套商业综合体功能使用的设施、设备等。
他人不得有妨碍买受人(承接人)对商业综合体行使管理、使用等合法权利的行为,商业综合体买受人(承接人)也不得有侵害其他住户合法权利的行为。

2.对于“新华禧广场”相关业主共同共有的有关设施,买受人(承受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新华禧广场”项目审批文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以上房地产尚未办理首次登记,本院按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上述房地产的相关情况。如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房地产存在的瑕疵已经了解并愿意无条件接受。

4.上述拍卖的房地产,原房地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承受人)应在可以办理房地产确权登记、转让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妥有关房地产确权登记等手续,并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承受人)自愿承担应由原房地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

上述拍卖拍卖财产所附条件在拍卖前向竞买人或承受人明示。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除了上述商业综合体,新华禧广场还有社会停车楼、人防车位、商铺等不动产同期拍卖也惨遭流拍。

项目于2017年12月开盘,最先计划是2018年9月底交房,后延迟2019年6月底交房,此后再宣布延期至2020年4月、2020年6月、2020年7月,引发业主多次维权。最终,该项目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交房,逾期800多天。
前段时间,还传出了新华禧广场部分房源将被拍卖的消息,涉及复式商铺、商业综合体、停车楼、人防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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