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仙门城居委会西美经联社老灰窑洋“三旧”改造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在政府网站公示,地块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一并公示。
一、用地位置:仙门城居委会西美经联社老灰窑洋(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R22)。
三、净(实)用地面积:5794.77㎡(折合8.69亩)。
1、容积率:2.0<容积率≤4.5,11589.54㎡<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6076.47㎡。
4、停车率:≥25%,停车位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五、可建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六、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人防、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地下负一层可建地下商场(不计容积率)。
七、应按可建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配建保障性住房。
八、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仙城镇仙门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CN-021-02控制单元西南部)》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九、沿规划道路开口应符合道路交通设计规范,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东北侧,出入口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十、可按用地面积1730.91㎡缴交补偿性地价款后不再划留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十一、同步配建不低于60㎡的文体设施用房,宜设在首层或二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的标准配套建设健身设施。
十二、同步配建不低于9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应安排在建筑的低层,但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安排在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仙城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
十四、项目建设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 70%和可透水地面积比例不小于40%。
十五、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距离应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距离应不小于4米。
十六、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配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和垃圾收集间等设施。
十七、各类管线接出(入)口根据周围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予以确定,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十九、未涉及问题,应按《仙城镇仙门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CN-021-02控制单元西南部)》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我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执行。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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