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1169.56平方米(社会公共停车位不得少于250个),(地块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含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裙楼≤50%,主楼≤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0米;
5、停车率:服务设施≥20%;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0%。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来源: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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