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
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英国和欧盟2020年的金融监管和执法改革计划被全盘打乱。在紧急启动应急措施应对疫情带来的困难之外,英国和欧盟仍然在继续调整近两年到三年在金融领域的监管和执法政策。
通过一系列文章,为大家回顾2020年英国及欧盟对金融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做出的调整,并对2021年即将发生的改变做出分析,总结出其中的关键要点。同时还对未来两到三年内金融领域监管和执法即将发生的重大改革事件进行了梳理。相关企业立即在这些方面提前进行规划和调整至关重要。
法律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吕晓飞 (Peter Lu) 律师。
2021 年 1 月 25 日
第 1 部分 2020年回顾
综述
按惯例,每年年底和年初的时候,一般都是对金融服务监管进行年度预测评估的时候。这既是对过去一年的总结和评估,也是为了重新核准未来即将发生的重要事项。
然而, 现在进行这样一项工作比以往更加困难,因为新冠疫情打乱了2020年的监管计划和方案,而监管机构则急于维护市场稳定性和保护处于困境中的消费者。全球的监管机构就像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一样,积极地落实远程工作安排,保证员工安全,同时调整监管流程和计划。监管方案推迟或调整,监管人员迅速制定出监管办法,为疫情中的企业和客户提供帮助。
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已经实施了一系列临时措施,为因疫情而遭遇财务困难的消费信贷和抵押贷款客户提供救济。措施包括推迟付款、制定专门的支持措施,以及就强制收回和征信机构报告的监管预期提供指导。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还向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公司发出指导意见,以加强其审慎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安排。对于公司而言,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出台了关于监管报告截止日期的临时措施,明确了公司不应仅指派一名高管负责新冠疫情的应对工作,并确认将采取合理的方式实施一些新规则和义务——例如《跨境支付条例》。不过,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也明确表示,希望各公司在遭遇疫情的特殊情况下,继续公平地对待客户,通过分散的工作安排保持健康的公司文化,并继续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市场滥用和金融犯罪。在审慎监管方面,英国审慎监管局(PRA)修改了部分要求,拟将处置计划的报告和披露日期推迟一年。
其他工作因疫情而被推迟或延期。鉴于情况在不断变化,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已经停止了关于平台退出费和现金储蓄单一利率的政策工作。其他监管变更的进展也被推迟,包括有关注意义务、市场诚信、批发数据的获取和适当性评估的工作,以及多家公司对运营变更管理和批发经纪人酬金的审查。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在经历了与疫情相关的工作暂停后,最近也重启了对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错配的审查。
欧盟监管机构也一直在忙于减轻疫情的影响,修改工作方案。欧盟委员会对《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制度提出了“快速修复”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对信息要求、产品治理和仓位限制进行修改,以帮助经济从新冠疫情中恢复。“快速修复”条例修订了《资本要求条例》(the Capital Requirements Regulation)审慎框架,以进一步增加灵活性,并反映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作出的政策决定。条例中的大部分内容已从2020年6月27日起生效。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欧洲央行(ECB)均发表声明,明确预期,推迟和修改工作方案,并发布临时救助或缓解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降低净空头头寸持有者的报告门槛,推迟《中央证券存管条例》(CSDR)下的结算纪律制度,就修改后的审慎预期发布指南,以及暂时推迟偿付能力II (Solvency II)的报告期限等。
虽然应对疫情的需求在2020年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监管机构确实也在继续关注其工作计划的实施和除疫情外的监管重点。
当然,由于新冠疫情的干扰,2020年的一些预测已经被这些极具冲击性的事件所取代。然而,从监管机构今年所取得的进展来看,仍然有很多活动与之前在2019年底确定的一些关键主题非常一致。例如,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仍然是监管议程的重中之重。事实上,新冠疫情的一大影响就是在英国和欧盟监管机构提出大量新措施和倡议后,整个行业加速采用可持续融资战略。2020年9月欧盟推出的《数字金融战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战略提出对数字运营弹性实施严格、统一的规则,并提出了新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这说明2020年的监管重点是消费者保护、创新和风险缓解。不出所料,新冠疫情使公平对待客户的情况大为改观,预计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会将此前汲取的经验教训应用于2021年的消费者保护工作中。
最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执法行动仍然是一个优先事项,但2020年的案件数量与2019年相比明显减少,或许原因很明显。截至目前,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2020年实施的罚款水平约为2019年的一半。在当前所处的形势下,由于疫情和英国脱欧持续的不确定性,监管机构的工作计划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些干扰。
吕晓飞律师多次代表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进行跨境并购、上市、重组等业务。吕律师从业至今在其参与的国际重大诉讼中保持着全胜纪录。此外,吕律师还帮助多个行业的客户成功应对外国政府监管调查,并就公司治理和危机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吕晓飞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并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国际并购学分课程。吕律师经常接受中西方主流媒体采访,多次被英国议会邀请就重要议题和法案进行专家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