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董事会多样性:公司要务 (上)

董事会多样性:公司要务 (上) 吕晓飞
2021-07-05
1
导读:为您讲解多样化的董事会对公司的重要意义

 导语 ·



在当代社会,“多样性”是公司必须面对并解决好的价值观问题。董事会作为公司的领航机构,需要在多样性方面作出合理的应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这不仅有利于董事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更利于公司在当地司法辖区的合规。


本系列文章就“多样性”涉及的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供您参考。



法律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吕晓飞 (Peter Lu) 律师。


 2021 年 6 月 ? 日 



董事会多样性:公司要务(上)




各种力量的汇聚正在改变董事会的公众形象:有越来越多的数据说明包容性和多样性可以提高业绩;呼吁性别平等的激烈抗议;“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引发了全球对种族平等和社会公正的觉醒;来自投资者和股东的压力;以及相关立法。董事会中的性别多样性并不是一个新出现的焦点话题,种族和民族多样性的重要性也已经开始引发越来越多的讨论。



在美国,机构投资者积极要求披露多样性信息。贝莱德(Blackrock)、道富银行(State Street)和先锋集团(Vanguard)等大型投资者已经公开表示,强烈希望公司董事会具有多样性。随着来自投资者有关多样性的压力不断升级,可能会有更多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会通过诉讼要求董事会采取行动。过去几年,由于董事会和高管层未能实现多样性,针对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代表诉讼越来越多。还有一些投诉称,董事会因就多样性承诺做出虚假断言,违反了自己的受托责任。



由于这种日益增长的压力,世界各地的新法律都在尝试实行配额(quotas)的制度,以加强多样性。加利福尼亚州是第一个实施弱势群体多样性最低要求的州。在美国以外,一些司法管辖区强制要求上市公司严格遵守配额,而另一些司法管辖区则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通过要求披露来推动多样性努力。



根据McKinsey & Company的信息显示:全世界激进投资者提出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从2009年的27项增长到2019年的1400项。




实现性别多样性的强制措施


建议采用积极主动的方法,以了解法律状况。


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已经引入了强制性的性别配额。自2015年以来,意大利对上市公司和国有公司实施33%的约束性配额;德国政府对实行对等共决制(parity co-determination)的上市公司(大约11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施加了30%的约束性配额。2017年,法国制定了40%的约束性配额。2018年,奥地利和比利时分别制定了30%和33%的约束性配额。


荷兰的法律也即将出台。这一立法可能成为该区域迄今为止影响最深远的性别平等措施。2019年12月,荷兰议会投票通过了有关立法。





董事会中女性人数最多的国家


图表:一些国家的女性董事会代表



                国家                   女性董事会代表占比

挪威

39%

芬兰

30%

法国

26%

德国

17%

英国

15%

澳大利亚

17%

西班牙

13%

美国

12%

瑞士

11%

墨西哥

6%

日本

2%

韩国

2%




呼吁信息透明和披露



亚太地区强制性的董事会配额规定尚未普及。


一些司法管辖区通过要求披露某些信息来鼓励董事会实现多样性。例如在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公司董事会多样性未做要求,但是从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注册的上市公司必须向股东提供某些信息,包括:



· 公司是否有关于确定和提名董事会指定群体成员的书面政策;

· 董事会或其提名委员会在确定和提名选举或改选候选人时,是否考虑指定群体在委员会中的代表水平,以及如何确定这一水平或不考虑这一水平的理由;

· 公司在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时,是否会考虑指定团体的代表水平,以及视情况而定,如何考虑该水平或不考虑该水平的原因;

· 公司是否为每个指定群体的成员在特定日期前获得董事会席位制定了一个目标数字或百分比,或一系列目标;

· 公司是否为每个指定群体的成员成为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一个目标数字或百分比,或一系列目标,以及:

· 每个指定群体的成员在董事会任职的人数和比例(以百分比计);和

· 每个指定群体的成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所有主要子公司的高管)的人数及比例(以百分比计)。



本文所述的“指定群体”是妇女、原住民、残疾人和可见少数族裔。“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总裁、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主要业务单位或部门的副总裁,以及执行决策职能的个人。



丹麦自2013年起实施了丹麦公司法修正案、《丹麦财务报表法》和《丹麦性别平等法》。根据新法案的规定,约1100家最大型的丹麦公司必须在最高治理机构中设置弱势性别目标配额。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应该“尽可能”实现性别平等;每个空缺职位(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都有一男一女提名。尽管没有强制性的性别配额,但从2013年开始,所有公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都有义务进行自我监管,并设定自己的目标。受影响的公司被要求每年报告目标和政策,如果不按照规定行事或报告,可能会被罚款。



在日本,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及其内阁法令,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和公开发行股票或有一定数量股东的公司)必须在一些文件中披露男女高管比例(董事、法定审计师等),例如证券注册声明及年度证券报告等。



对于新加坡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董事会成员在技能、知识、经验和其他多样性方面(如性别和年龄) 都能够适当平衡且多样,以避免群体迷思,促进建设性的辩论。董事会的多样性政策和取得的进展,包括实现的目标,都要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上市公司根据“遵守或解释”的原则适用《公司治理守则》,即如果公司不遵守规定,就必须提供解释(例如在其年报中或回复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时进行回应)。




*该文章只是信息提供,不是法律意见。


文章链接



探讨在文化差异下如何更好地践行领导力


危机中企业乘风破浪,董事会如何领航


跨国企业现代工作方式指导:建设全新的工作环境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1 部分 新时代中信任的演变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2 部分 用企业价值观赢得信任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3 部分 可持续性发展和公司业绩:一枚硬币的两面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4 部分 公司治理的可持续战略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5 部分 新冠疫情:对董事会的建议 (1)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6 部分 新冠疫情:对董事会的建议 (2)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7 部分 领导力的转变 (1)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8 部分 领导力的转变 (2)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9 部分 利益相关者权益理论与股息分红 (1)


公司治理与信任 第 10 部分 利益相关者权益理论与股息分红 (2)



吕晓飞律师多次代表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进行跨境并购、上市、重组等业务。吕律师从业至今在其参与的国际重大诉讼中保持着全胜纪录。此外,吕律师还帮助多个行业的客户成功应对外国政府监管调查,并就公司治理和危机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吕晓飞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并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国际并购学分课程。吕律师经常接受中西方主流媒体采访,多次被英国议会邀请就重要议题和法案进行专家作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吕晓飞
1234
内容 218
粉丝 0
吕晓飞 1234
总阅读542
粉丝0
内容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