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
在投票脱欧四年半之后,英国与欧盟终于达成协议。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标志着英国与欧盟之间新关系的开始。
通过一系列文章,给大家概括介绍已经确定受到脱欧协议 ——《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 影响的关键领域,并提出了每个领域中需要考虑的建议。相关企业立即对所有这些领域进行规划至关重要。
法律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吕晓飞 (Peter Lu) 律师。
2021 年 1 月 22 日
第 8 部分 电信服务和视听服务
关键问题
一般性问题
·《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 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不一。一些产业受到的影响较为有限,甚至没有影响,但是还有一些产业将面临其他要求和标准的约束,而且如果没有在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里允许,甚至将被禁止在欧盟和英国之间提供服务。
电信服务
·由于欧盟监管框架已通过英国国家立法转换为英国法律,因此目前英国适用的整体电信框架并不会立刻受到影响。英国现有的国家法律将继续有效适用。英国在调整现有电信框架方面有着更大的灵活性(但须遵守《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作的承诺)。
·移动数据漫游领域已经有了变化。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国消费者(包括英国公司员工)将不能再依赖欧盟漫游法规(该法规保证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漫游时免费)。虽然免费漫游不再有法律层面的保证,但是英国的移动运营商(Three, EE, O2 和 Vodafone)已经表示目前不打算改变其移动漫游政策,且《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承诺英国和欧盟将合作推行“透明且合理的”漫游费率。《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同时承诺双方将保持网络中立性。
·在跨境提供电信服务方面,于英国建立的公司能够继续为欧盟提供跨境电信服务。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缔约方(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欧盟本身及英国)已承诺开放电信市场,包括在一般监管的原则下支持跨境提供服务。《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反映了这一内容。不过,一些欧盟成员国要求电信服务提供商在欧盟成员国境内获得合法的存在(包括建立子公司或分支/代表处),以获得必要的电信授权。位于英国的实体将不再属于欧盟境内的合法存在。不过《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的确要求所有此类要求适用所有企业,并禁止提前授权的正式要求。
视听服务
·《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 明确将视听服务排除在外,因此欧盟的《视听媒体服务指令》(AVMSD)及其修正案,以及来源国原则将不再适用。《欧洲跨境电视公约》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Transfrontier Television (ECTT)框架依然适用,签订了《欧洲跨境电视公约》(ECTT)的20个欧洲国家必须允许自由接受英国管辖范围内的服务。但是该权利在每个国家如何生效,取决于《欧洲跨境电视公约》(ECTT)在当地的执行方式。英国也必须允许自由接受来自其他所有《欧洲跨境电视公约》(ECTT)缔约国的服务。
·《欧洲跨境电视公约》(ECTT)并不适用于视频点播video-on-demand(VOD)服务,因此视频点播(VOD)服务的提供商必须遵守欧盟《视听媒体服务指令》(AVMSD)管辖规定,并寻求有关当地视频点播服务规定和授权的法律建议。
·英国的广播公司不再受益于欧盟《卫星和有线电视指令》(EU Satellite and Cable Directive)规定的来源国原则,无法对跨境卫星广播中的版权材料进行许可。
行动建议
一般性建议
·证实《英欧贸易与合作协议》(TCA)是否会取消您所在行业提供服务的限制。如果不取消,请尽快调整您的服务提供模式。
电信服务
·监测英国电信制度与现行欧盟监管框架间任何分歧的发展。
·若位于英国的实体要向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提供电信服务,应该检查是否有任何当地法律要求服务提供商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有合法的存在。
视听服务
·有英国信息通信管理局(Ofcom)许可的媒体服务提供商应当调整其运营架构,获得欧盟27国播送执照以保持市场进入。
·英国的广播公司应在单独的欧盟成员国获得卫星广播知识产权保护和权利许可。
·英国制作公司应该量化失去欧盟财政支持带来的影响,并寻找替代资金。
文章链接: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1 部分 金融服务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2 部分 反垄断、国家补贴及供应链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3 部分 商业合同、数据保护及知识产权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4 部分 雇佣和移民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5 部分 关税、出口管制及制裁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6 部分 税务
英国脱欧协议对行业的影响及行动建议 第 7 部分 产品监管
作者介绍
吕晓飞律师多次代表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进行跨境并购、上市、重组等业务。吕律师从业至今在其参与的国际重大诉讼中保持着全胜纪录。此外,吕律师还帮助多个行业的客户成功应对外国政府监管调查,并就公司治理和危机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吕晓飞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并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国际并购学分课程。吕律师经常接受中西方主流媒体采访,多次被英国议会邀请就重要议题和法案进行专家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