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公司并购 | 近期交易反思:出售以色列和美国业务

公司并购 | 近期交易反思:出售以色列和美国业务 吕晓飞
2022-07-09
3
导读:对近期一项涉及出售以色列和美国公司的交易进行反思

 导语 ·


近期帮助一个客户出售其国际业务,交易模式为转让其位于以色列和美国的两家目标公司的股份。出售前客户已经进行了业务剥离。因为亟需出售款偿还很快将会到期的债券,我们的客户在谈判中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


本文将对此次交易案中以下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供您参考:

  1. 为获得反垄断批准进行资产处置

  2. 以色列预扣税和对价支付

  3. 解决集团内应付款减少卖方破产风险

  4. 约定披露文件清单


法律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吕晓飞 (Peter Lu) 律师。


本文字数: 1816 字

阅读时间: 6 分钟


I. 获得监管审批

此次交易的完成需要获得多个司法管辖区反垄断和外国投资监管机构的许可。为了确保交易可以顺利完成,我们的客户强烈要求买方同意在申请有关许可时履行“绝对责任(hell or high water)”义务,即要求买方为获得批准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包括处置其自身资产和/或业务。买方对此表示拒绝,不过同意进行一定程度妥协,即同意为获得批准,可以剥离(或分开持有等)目标业务的任何资产,前提是有关资产在上一财政年度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净额,不论是个别的还是整体的,均不得超过指定数额 (下称“门槛”)。如果有关资产/业务的净销售收入超出门槛,买方无需满足上述资产剥离要求,可以选择退出交易。希望交易可以完成的债券持有人对这一妥协也表示满意。


我们在谈判时还为卖方争取了一层额外的保护。根据该保护,如果处置目标集团(但是被处置业务的销售收入超过门槛)或买方集团(被处置业务的销售收入低于门槛)拥有的有关资产/业务可以实现补救,那么具体处置哪些资产将由买方决定,但是买方将失去退出交易的权利,哪怕被处置的目标集团业务的销售收入将超出门槛。不过我们在考虑能否接受买方的这一妥协时,分析了卖方的产品线,试图量化买方利用这一保护退出交易的风险,最终结论是根据数据来看,没有这样的可能性。


II. 以色列预扣税

此次交易中被出售的其中一家目标企业成立于以色列,其所有的业务都在美国以外。根据以色列法律,处置以色列实体的股份时,对价应由一家支付代理机构保管(保管期限不超过180天),直到卖方的税收责任金额确定完毕,支付代理机构才可以把剩余对价支付给卖方。另一家目标企业成立于美国,出售美国企业的现金交易额将用于卖方履行债券下的偿还义务。交易各方同意在美国和以色列目标企业之间分配总对价。


此次的股份收购协议约定了全面的条款应对以上这些要求产生的风险,因为如果以色列要求支付代理机构持有超出卖方预期的交易额份额,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减少美国目标获得的对价。为了应对这一风险,且在满足交易规定的前提条件需要的时间最长可达12个月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卖方一完成签署就向以色列相关机构申请许可,解释美国和以色列目标之间的对价分配,而不是在交割后再申请。如果以色列的机构同意我们的对价分配方案,支付代理机构将只能保留特定份额的对价,从而使得买方可以直接向卖方支付剩余对价,让卖方可以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偿还义务。支付代理机构保留的对价份额应为根据估算,卖方在以色列需要支付的最大应付税额。


买方对以色列目标的应付对价包括买方为收购目标企业而成立的公司的股份,而收购美国目标支付的对价仅为现金。这一新成立公司的股份必须转移至以色列支付代理机构的名下。对价股份由支付代理机构保留以满足其以色列税收负担,股份收购协议对买方施加义务,要求其确保新公司回购对价股份,并向支付代理机构支付与对价股份价值相对应的现金金额(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股权收购协议允许卖方在交易完成后,要求新公司以与交易完成时相同的发行价格,以不超过本应在交割时分配的股份数量向其分配股份)。


III. 集团内应付款

根据收购协议,对价取决于股份收购协议下的购买价格调整程序。目标公司在集团内有一些应付款和应收款。一般来说,股份收购协议规定在交割时,应付款和应收款金额应在交割帐户中得到确认,并结算任何由此产生的结余。


此次收购协议设计了一种例外情况,即根据一项集团内部贷款协议,目标公司欠有1200万美元,双方同意在交割账户程序完成之前,目标公司无需偿还这笔款项。买方可以将这一留存的应付款与根据购买价格调整应支付的任何金额相抵。


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但是如果卖方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关系很微妙,且卖方如果违反债券条约将有可能进入破产程序,买方可以借鉴这一规定降低卖方破产的风险。


IV. 约定披露文件清单

目前在英国,买方一般会接受数据室内容的整体披露。但是此次交易中,客户的信息留存系统较为糟糕,数据室内容也因此较为有限和混乱。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买方认为其所掌握的信息不足以让其获得计划取得的保证及保险(W&I)保单(并且根据谈判达成的卖方限制,卖方有重大保证责任)。


买方对数据室的内容,包括内容范围和组织方式都感到不满,并拒绝接受由此进行的披露。买方随后提出一个折衷的办法,即约定一份指定文件清单,将该清单视为针对股权收购协议的保证的一般披露,然后将该清单附加到披露函中。确定清单的过程非常艰难。虽然这个过程耗时且繁琐,并且增加了卖方在保证条款下的风险,但如果需要就披露进行一定妥协时这也是一种新颖的方法。


​


*该文章只是信息提供,不是法律意见。



文章链接


交易反思

关于俄罗斯业务的出售问题以及相关信息整理

公司并购 | 近期医疗收购案反思:关于W&I保险的交割后承诺、签署单独收购协议和以收入为目标设定或有支付机制

公司并购 | 近期交易反思:卖方所有权责任限制、所有权“附加”保险弊端及以董事责任豁免代替D&O残留责任险


并购趋势

并购趋势 - 行业调查(2) 医疗卫生领域的并购

并购趋势 - 行业调查(1) 全球并购趋势


并购后整合

通过并购后整合从并购中获得更多价值的五种方法


并购尽职调查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6 部分 合规风险管理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5 部分 全球合规尽职调查的差异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4 部分 重点风险区域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3 部分 关键交易合规风险 (2)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2 部分 关键交易合规风险 (1)

并购合规尽职调查系列 第 1 部分 聚焦合规尽职调查


欧盟国家并购指南

公司并购 | 卢森堡股份收购交易中初步文件的法律风险

法国公司并购指南(4):常见交易结构

法国公司并购指南(3):雇佣、税收及收购后整合

法国公司并购指南(2):外国投资审查与兼并控制

法国公司并购指南(1):尽职调查、定价与交割

德国公司并购指南(5):有关预备文件和达成收购协议的问答

德国公司并购指南(4):常见交易结构

德国公司并购指南(3):雇佣、税收及收购后整合

德国公司并购指南(2):外国投资审查与兼并控制

德国公司并购指南(1):尽职调查、定价与交割



吕晓飞律师多次代表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进行跨境并购、上市、重组等业务。此外,吕律师还帮助多个行业的客户成功应对外国政府监管调查,并就公司治理和危机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吕晓飞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并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国际并购学分课程。吕律师经常接受中西方主流媒体采访,多次被英国议会邀请就重要议题和法案进行专家作证。


“吕律师是一位极有天赋的并购律师和交易促成人。他真正做到了融汇东西方文化,并能够为众多不同背景的客户提供服务。他思维敏捷,非常务实,总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先发制人。他经手的案件都非常稳妥,值得信赖,也非常擅于和各方建立关系。”


—— 英国《法律500强》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吕晓飞
1234
内容 218
粉丝 0
吕晓飞 1234
总阅读542
粉丝0
内容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