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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并购诉讼指南(9):禁令或其他临时救济

英国并购诉讼指南(9):禁令或其他临时救济 吕晓飞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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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英国有关并购诉讼的基本法律介绍

 导语 ·



对于兼并、收购及其他控制权变更交易而言,进行交易通常只是一部分的工作,各方还必须为艰难的诉讼做好准备。


本指南将从常见的诉讼类型、诉讼工具到近期的诉讼趋势,向您介绍英国有关并购诉讼的最新基本情况,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公司并购相关的潜在诉讼风险。


本指南英文版由Lexology于2022年4月出版。该指南为全球律师同行和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重要参考。如有需要索取该指南中英文版本,请联系本指南作者吕晓飞律师。



法律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吕晓飞 (Peter Lu) 律师。


本文字数:   757 字

阅读时间:   2 分钟


法院可以基于哪些原因批准禁令或其他临时救济阻止并购交易交割?英国法院是否可以禁止并购交易或修改交易条款?


批准临时救济的基本原则是“公正且便利”(1981年高级法院法案第37(1)条)。依据这一基本原则,判例法中发展出了几项具有指导性但并无约束力的测试方法。


American Cyanamid Co v Ethicon Ltd ([1974] WL 41906)一案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 是否真的有问题应予审判?这在实践中属于较低的门槛,只要案件满足英国《民事诉讼规则》(CPR)第24部分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测试即可。

  • 是否满足“平衡方便”(balance of convenience)?这一测试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阶段进行评估。

    i. 如果起诉成功,损害赔偿对于诉讼提起人来说是否足够?如果足够,法院就不太可能给予临时禁令的救济。

    ii. 如果法院颁布了禁令,但后来证明是错误的,那么在损害赔偿方面的交叉承诺是否会为被告提供充分的保护?

    iii. 如果上述两个问题中关于损失赔偿的充分性存疑,那么法院需要更全面地考虑“平衡方便”,以期维持“现状(status quo)”(根据ESL Fuels Ltd v Fletcher ([2013] EWHC 3726 (Ch))一案,即指在近期最重大的情况变化发生之前的状态)。


如果事实表明某一方证据更有力,这可能会影响裁决。不过法官认为,事实披露之前的调查较为有限,在这一早期阶段案件常常缺少关键信息。此外,诉讼提起人将会提供损失赔偿交叉承诺,以便之后万一发现临时禁令的批准有误,可以对被告进行补偿。法院不会命令诉讼提起人提供这一交叉承诺,但是在缺少这一承诺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给予临时禁令。


英国法院可以使用其广泛的解释权修订交易条款。法官可以在一份合同中加入暗示条款(比如合同中缺少对条件满足的时间规定时,可以暗示条件满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或终止一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条款(比如永久有效的禁止竞争条款)。不过,法院将不会干预条款或禁止交易,除非有清晰且有力的法律依据。正如Retirement Villages Developments Limited v Punch Partnerships (PTL) Limited ([2022] EWHC 65 (Ch))一案所重申,“重写对方占便宜的协议”(rewrite a bad bargain)并不是法院的职责。



*该文章只是信息提供,不是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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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飞律师多次代表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进行跨境并购、上市、重组等业务。此外,吕律师还帮助多个行业的客户成功应对外国政府监管调查,并就公司治理和危机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吕晓飞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并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国际并购学分课程。吕律师经常接受中西方主流媒体采访,多次被英国议会邀请就重要议题和法案进行专家作证。


“吕律师是一位极有天赋的并购律师和交易促成人。他真正做到了融汇东西方文化,并能够为众多不同背景的客户提供服务。他思维敏捷,非常务实,总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先发制人。他经手的案件都非常稳妥,值得信赖,也非常擅于和各方建立关系。”


—— 英国《法律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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